據指出,扁家的資金和不動產被查扣,暫時無法交易、移轉,但不動產仍可使用、出租,帳戶利息也不受影響。
特偵組表示,考量扁家人的生活所需、社會地位等,陳水扁支領卸任總統禮遇金的台灣銀行龍山分行帳戶,以及吳淑珍、陳致中的活存帳戶都未查扣;扁珍先前交付信託的財產,因為已不在扁珍名下,特偵組也未予扣押。
扁案一審認定扁珍貪汙金額逾5億元,如判決確定,必須追繳沒收,扁家的罰金也高達8億元。檢方擔心將來無法追繳,未分到扁家貪汙款項的陳鎮慧等人反而要承擔,而且也避免扁家人選擇易服勞役抵繳高額罰金,決定先查扣扁家資產。
據了解,總計特偵組目前查扣扁家人共四家金融機構定存22筆,台幣、外幣活儲各一筆,加上陳致中在華南永昌證券分行的36檔股票,依10月23日收盤價市值2400多萬元,扁家遭查扣的存款和股票價值約7200多萬元。
不動產方面,包括兩戶寶徠價值上億的豪宅、一戶登記在陳水扁名下的高雄人文首璽、華夏事務所、民生寓所,以及陳水扁在台南官田老家的土地持分;還有吳淑珍交給黃芳彥保管,從黃的西裝口袋搜出來的珠寶鑑價逾1億元。
特偵組是在10月23日發函銀行、券商及地政單位,要求將扁家人在台名下資產暫行凍結。有銀行當天致電特偵組,詢問能否通知陳致中,特偵組表示強制處分本來就會通知當事人,研判陳致中在第一時間就知道名下資產遭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