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一致通過:即使未降職減薪 被迫調職可告歧視

記者顏伶如/綜合報導

最高法院17日以9票對0票一致通過裁決,未來勞工被強迫調離職位時,即使未遭降職或減薪,援引聯邦民權法案向雇主提告歧視,興訟程序將更加簡便。自由派大法官凱根(Elena Kagan)撰寫的主要意見書指出,勞工只須證明調職造成某種程度的傷害,訴訟即可成立,不必證明構成重大傷害。

「莫爾杜羅訴聖路易市案」(Muldrow v. City of St. Louis)中,聖路易(St. Louis)女警官賈托雅‧莫爾杜羅(Jatonya Muldrow)在警局情報小組擔任便衣警察九年,被新上任的主管強行調職到制服部門負責監督巡警,但仍保留原本官階及薪級。

莫爾杜羅援引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提告,法案條款禁止職場基於種族、性別、宗教、國籍等因素歧視員工。2022年,美國聯邦第八巡迴上訴法院以莫爾杜羅並未承受工作方面的重大損失為由駁回訴訟。

凱根在主要意見書中寫道,對於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並不苟同。凱根指出,新主管希望莫爾杜羅原本擔任的情報小組職務改由男警出任,主管有時以「夫人」(Mrs.)稱呼默爾杜羅,而不是稱她「警官」(sergeant)。

凱根指出,雖然勞工援引民權法案第七章打官司時,須證明遭到雇主強行調職後受到某種傷害才有勝訴希望,但在莫爾杜羅案例裡,並不需要證明蒙受巨大損害才能勝訴。

凱根表示,最高法院對於這起案例的判決,讓民權法案第七章提告門檻變低,許多訴訟的裁決結果將因此變得不一樣。

保守派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lito)、卡瓦諾(Brett Kavanaugh)、湯瑪斯(Clarence Thomas)都各自撰寫意見書。

擔任莫爾杜羅律師的波士頓大學(Boston University)法律教授梅斯(Madeline Meth)表示,裁決結果將讓莫爾杜羅振奮無比,最高法院判決對勞工而言也是一大勝利。

勞工 歧視 大法官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