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不滿禁令 告美國政府「違憲」官司可能打到最高法院
短影音共享平台抖音(TikTok)及其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7日在各方預期下提出法律訴訟,控告美國政府的TikTok禁令「明顯違憲」。此一法律戰勢必曠日廢時,最終可能打到最高法院。
TikTok禁令被夾帶在950億元對外援助法案中,於國會包裹過關並獲拜登總統簽署;禁令要求字節跳動在九個月內出售TikTok,否則面臨禁令。這是美國政府首次針對單一社群媒體實施可能的禁令;言論自由倡議者指出,此作法在伊朗或中國等專制政權較常見。
字節跳動在訴訟中指出,該法律模糊稱其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以規避憲法第一修正案,「明顯違憲」;「國會史無前例地單挑並禁止TikTok,而這一充滿活力的線上論壇旨在保護言論和表達,有1億7000億美國人使用它並在網路創建、分享和觀看影片」。
字節跳動還表示,他們「沒有出售TikTok的任何計畫」,即使撤資也須得到北京政府支持,中國政府已「明確表示」不會允許字節跳動與在美國成功的TikTok「剝離」。
TikTok和字節跳動辯稱,「該法案要求TikTok須『合格剝離』才能繼續在美運營,不論在商業上、技術上、法律上都不可能辦到。毫無疑問,該法案將迫使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關閉。」TikTok和字節跳動辯稱,他們應該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
賓州大學凱里法學院(Carey Law School)資深研究員赫爾維茨(Gus Hurwitz)表示,字節跳動首先可能要求法院暫時阻止該聯邦法律生效;法院是否授予此類暫時禁令,將直接決定此案的發展。法院若不出面阻攔,字節跳動必須在本案裁決前出售TikTok。
但哥倫比亞大學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執行總監賈弗 (Jameel Jaffer) 預計,TikTok挑戰禁令將會成功。他說:「第一修正案是指政府若無充分理由,不能限制國人從國外獲取思想、資訊或媒體。這樣的理由在此案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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