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位合法選民 就有1人拿不出美國公民證明

記者顏伶如/綜合報導

布瑞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非營利投票權組織「投票騎士」(VoteRiders)、投票權組織「公共智慧」(Public Wise)以及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民主與公民參與中心(Center for Democracy and Civic Engagement)共同進行的最新調查發現,具有合法投票資格的選民當中,平均每10人大約有1人缺乏證明美國公民身分的文件;共和黨陣營大力推動防止非公民參加投票,可能導致數以百萬計公民的投票權利遭到剝奪。

在12日公布的研究結果顯示,如果要求選民必須很快出示美國護照、出生證明或入籍證書,以便在明天證明自己的美國公民身分,大約有2130萬美國人無法做到,約占合格選民的9%。至少380萬美國公民沒有辦法出示足以證明公民身分的任何文件,約占合格選民的2%。

至於無法拿出身分證明文件的理由,則包括證件遺失、損壞、遭竊,或者證件放在親戚家裡或銀行保險箱。

研究結果同時顯示,不同族裔對於能否提供公民身分證明有著明顯差異。白種人美國公民當中,大約有8%沒辦法隨時證明公民身分,少數族裔美國公民則有11%無法提供公民證件。

前總統川普與川普盟友都曾在競選期間談到移民問題時說,非公民可能在選舉時參加投票。非公民參加投票原本就是違法,案例頗為罕見,但共和黨陣營希望推動聯邦立法,要求聯邦選舉時民眾投票必須出示證件以證明公民身分。

共和黨籍眾院議長強生(Mike Johnson)上個月說:「想當然爾,我們都知道許多非移民在聯邦選舉投票。可是這並不是可以很容易就證明的。」

堪薩斯州、亞利桑納州各自推出立法,要求投票時出示公民證件。2013年到2016年間,堪薩斯州有3萬人的選民登記因此面臨延誤。亞利桑納州要求出示公民證件的規定,導致州內選舉時原住民部落、大學生受到衝擊。

宣誓入籍的新公民。(美聯社)

研究結論指出,非公民投票的案例極為罕見,要求公民證件的嚴格措施反而對合格選民造成嚴重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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