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疑優惠校友、捐款金主 教育部展開民權調查

記者張聲肇/綜合報導

據代表多個團體的律師聲稱,教育部已對哈佛大學在做出招生錄取決定時,優先考慮校友和捐款大戶子女的招生辦法,展開民權調查。

非營利機構「民權律師團體」(Lawyers for Civil Rights)說:「聯邦教育部已通知該組織,說已針對此事正式啟動民權調查。」

最高法院上個月就大學招生使用平權措施,裁定違憲後,代表拉美裔和其他有色人種年輕女性權益項目的Chica Project、新英格蘭非裔社區經濟發展組織(ACEDONE),以及大波士頓地區拉丁裔網路(Greater Boston Latino Network)等組織的民權律師,向教育部提出申訴,指哈佛大學假借「傳承」名義,招收新生時,獨厚白人與捐款人子女,非法歧視非裔、西語裔和亞裔申請人。

教育部說,該部民權司確認,已根據1964年民權法第六條款,對哈佛大學啟動調查,「已成公開調查的事,本部不予評論。」民權法第六條禁止歧視,也不准以種族、膚色、出生國等理由,排除參與權或拒予利益。

最高法院先前針對哈佛招生辦法的訴訟案時表示,利用平權措施減少某些族裔的入學機會,違背憲法規定。但是,幾十年來,平權措施提高了非裔等少數族裔的入學機會,最高院裁定這種作法違憲,形同收回有利少數族裔入學的法律基礎。

不滿最高院裁決的社團於是把批評的焦點轉到各校的「傳承」入學招生辦法,也就是根據「家族傳承」優予考慮的作法,說這明顯有利白人和捐款大戶後代的作法,相對減少了少數族裔及窮困人家子女入學的機會。

教育部已對哈佛大學在做出錄取決定時,優先考慮校友和捐款大戶子女的做法,展開民權調查。(美聯社)

哈佛發言人妮可‧魯拉(Nicole Rura)說該校正在檢討入學資格的審核作業,包括檢視各種資料與資訊,一定會遵照法律的要求。「本校也從過去10年的做法學得教訓,強化我們吸引並支持廣大好學群體的能力,因為卓越的學術表現,有賴背景廣闊的知識青年。」她歡迎不同背景的學生申請入學。

教育部 哈佛大學 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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