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父母和小弟 兩兄弟改判60年到無期徒刑
賓州兩兄弟30年前因殺害父母和小弟而被判處終身監禁,如今則因最高法院禁止判處青少年無期徒刑的判例而重審舊案,改判60年到無期徒刑,且可能在70多歲時假釋。
當局表示,1995年2月,當時17歲的布萊恩·弗里曼和16歲的大衛·弗里曼在賓州索爾茲伯里鎮(Salisbury)殺害雙親丹尼斯和布倫達,以及11歲的小弟艾瑞克;布萊恩和大衛與白人至上主義的光頭黨運動有關聯,兩人和另一名同夥犯案後逃到密西根州,三天後在當地落網。
由於聯邦最高法院近期裁決,禁止對青少年祭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判決,讓兩兄弟的案件交付聽證會重新審理。美聯社報導,里海郡(Lehigh County)一位法官今年2月21日判處現年46歲的布萊恩和45歲的大衛60年到無期徒刑。
兩兄弟已入獄將近30年,如今改判讓他們有可能在70多歲時申請假釋。
賓州艾倫敦(Allentown)「晨報」(The Morning Call)報導,布萊恩在聽證時表達悔意,並在表示自己願意對「可怕罪行」負責時落淚。
布萊恩說:「每個人都應該過著安全、幸福的生活,沒有暴力和痛苦,但我把這種生活從我的家人和社區奪走。我願意付出一切,讓我的家人回來,並帶走所有傷痛。」
布萊恩表示,信仰讓他相信他「能夠再次見到家人,向他們道歉並請求原諒」。
大衛·弗里曼的律師拉帕(Matthew Rapa)表示,大衛當年只是聽命兄長布萊恩的指令行事。
「晨報」報導,辯方聘請精神科學者作證稱,兩人在成長過程中經歷令人不安的情況,導致酗酒和吸毒問題;不過,檢方傳喚的另一位精神科醫生表示,兩兄弟在鑑定過程中使用的一些詞彙,似乎只是為了減輕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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