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州禁外國人、綠卡持有者金援公投案 恐違憲

編譯潘勛/綜合報導

俄亥俄州新法禁止外國人及綠卡持有人捐款給該州的公投案推動,讓人懷疑新法牴觸憲法保護的言論、結社自由權;目前遭民主黨兩知名法律組織「伊萊斯法律集團」(Elias Law Group)、「庫柏艾略特律師事務所」(Cooper Elliott)告上聯邦法院。

俄州議會將本法案,與更受矚目的調整俄州選舉日曆、確保民主黨拜登總統得登上11月選票,兩法案合併通過後,共和黨籍的州長德溫(Mike DeWine)6月2日簽字立法。

但律師們向俄州南區聯邦法院提訟指出,本新法將「透過執行新而全面、廣泛的禁制措施,違憲地阻礙公共辯論」公投議案。

訟狀中寫道,「因為新法,一切非公民即便提到自己有意進行與選舉有關的開支或捐獻,包括支持或反對任何權能的公投問題,都會受到偵辦、刑事起訴及強制罰金的威脅。」

這起訴訟主張9月1日生效的新法,違反聯邦憲法的第1和第14修正案。

俄州眾議會共和黨人捍衛這項禁令,禁止外國人捐款給該州的公投議案選舉;在此之前,俄州選民去年在三次不同公投,都以大幅差距反對州共和黨高層的提案,例如支持在州憲裡保護墮胎,拒絕讓未來州憲修正案更難通過的共和黨提案;而且讓休閒用大麻合法化。

與前兩次公投有關的政治委員會,由一些過去十年收取瑞士億萬富豪韋斯(Hansjorg Wyss)獻金的單位,而取得資金,話雖如此,任何由韋斯直接注資到俄亥俄公投的管道無法追蹤。韋斯住在懷俄明州。

共和黨俄亥俄州眾議會議長霍夫曼(Matt Huffman)的發言人佛特尼(John Fortney)表示,這起訴訟案證明民主黨專靠外國有錢人的捐獻;他聲明表示,儘管進步派、左派非美國人賣身給外國影響力,但俄州憲不容兜售。

俄亥俄州新法禁止外國人及綠卡持有人捐款該州的公投案推動,被告上聯邦法院。圖為辛辛那提民眾為各種公投案爭取支持。(美聯社)

共和黨在州眾議會提案,決定將綠卡持有人也納入該法律,雖然黨團三把手賽茲(Bill Seitz)並不贊成;賽茲反對的理由,是根據聯邦最高法院的意見,把那種禁令擴大納入綠卡持有人,可能引起合不合憲的重大問題。

俄亥俄州 公投 共和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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