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觀法院打瞌睡 少女被銬換囚服 當事法官被要求暫不得審案
密西根州一名15歲少女13日隨團參觀底特律地區法院時,被發現打瞌睡,遭法官金恩(Kenneth J. King)痛斥一番,還下令將她上手銬、換囚服;女孩的母親痛批法官「霸凌」。該法院首席法官15日表示,金恩還需「接受必要訓練」,暫時不得審案。
逖爾(Latoreya Till)對底特律自由報說,「我女兒受到傷害,現在怕得要死。」她指出女兒伊娃‧古德曼(Eva Goodman)惹火金恩的真正原因不是打瞌睡,而是敢回嘴。她頂撞他以後,他才下令將她銬住、換上囚服,並要同行青少年表決這副德性是否該送進少年拘留所。
金恩向WXYZ電視台解釋「嚴處」的理由:「我要她感覺到,案子就是這麼辦的,當然,實際上我不會讓她入獄。」
第36地區法院首席法官麥科尼可(William McConico)說,金恩已經失去審判刑事案件的資格,必須接受「必要的訓練」,以便解決「何以致此」的根本問題。
麥科尼可說,「本院極力保證,在免於恫嚇或不敬的環境中,人人得享司法正義。金恩法官8月13日的行為,無法反映本院的莊嚴承諾。」
他說,州政府法院管理處已經核准對金恩法官的處置,金恩仍可繼續支領法官的薪資待遇。至於訓練的內容與時間長短,他不透露。
2006年開始擔任法官的金恩未即刻回復媒體提問。
逖爾說,她女兒那天會打瞌睡,是因為全家居無定所,參觀法院前一夜,「我們很晚才睡。通常要工作的時候,她很早就起來種樹,做甚麼都很帶勁。」
依娃跟隨非營利環保團體「綠化底特律」(The Greening of Detroit)參觀法院,不料遇到特嚴的法官。
「綠化底特律」組織的主席伍德(Marissa Ebersole Wood)說,雖然金恩法官要讓年輕人學會「尊重專業」的用意很不錯,方法卻讓人無法接受。「如果他認為參觀法院的學生對他不夠尊重,同學們大可告辭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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