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亞裔警槍擊新州駕駛 家屬告市府市警
紐約市亞裔警察陳孝(Hieu Tran,譯音)休班在新澤西州開車,停在紅綠燈前時,開槍擊中另一司機的頭部導致對方四肢癱瘓。受害人家屬1日控告紐約市府和紐約市警局求償,稱陳是「醉漢」、「定時炸彈」,不配攜帶公家發配的槍枝。
陳孝在今年5月17日於新澤西州吳爾希斯( Voorhees)紅綠燈前開槍,將30歲的帕特爾(Kishan Patel)打成重傷,陳孝被控企圖謀殺等罪,他不認罪。
帕特爾的母親曼吉娜(Manjina Patel)向曼哈頓聯邦法院提出的訴狀說,她兒子中槍後撞車,變成四肢癱瘓,終身只能在專業照護機構,接受24小時照護。
新州坎登郡(Camden )檢察官說,陳孝和帕特爾的車在紅路燈前停下時,陳孝朝帕特爾開槍。錄影檔案顯示,接著帕特爾衝到路口,撞到幾輛車,其中一名女性受傷。警察趕到時,發現帕特爾頭部中槍。陳孝則開車回到自己位於洋克斯(Yonkers)的家,隨後到紐約市警局新聞室,照常上班。
探員利用監視錄影帶、手機紀錄和彈道證據,找出陳孝就是槍手,他於6月6日被捕,因謀殺未遂、嚴重攻擊和持有武器等罪名候審。
陳孝的辯護律師吉里歐提( Ross Gigliotti)6月在羈押庭上,引述心理測驗報告說,27歲的陳孝患有「後創傷緊張失調症」、憂鬱症和酗酒等問題,並稱他開槍傷人,應視為背離正軌的異常事件。
新州助理檢察官加拉格(Peter Gallagher)卻說,陳孝是「隨時會爆炸的顆定時炸彈」,誰也不敢保證這是「單一事件。」法官當庭裁定,不准交保。
訴狀指出,被告酗酒和心理健康有問題,警局上司早就知道,不應讓他擔任攜槍的警察,卻發給他一把9釐米手槍,犯下這起罪行。
本案的被告包括紐約市政府、市警局、市長亞當斯、前警局長卡班( Edward Caban)和數名警員,並要求賠償,金額不詳。
陳孝被捕後就被無薪停職,警局發言人以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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