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利用臉部辨識技術抓嫌犯惹議 常發生錯誤致無辜民眾被捕
華盛頓郵報調查,全國警方利用臉部辨識技術在各地逮捕數百位嫌犯,卻從未透露與破案的關係,引發外界對這項技術濫用的質疑。
華郵指出,根據全國15州警察部門提供的資料,過去四年來有上千起刑事案件都是利用臉部辨識技術追查嫌犯,而且落網的嫌犯通常不知自己被臉部辨識技術鎖定,無法提出質疑,蒙受不白之冤,尤其是有色人種。
警方公布的調查報告還會掩飾對臉部辨識技術的依賴,強調是「透過調查手法」追查嫌犯或是經由證人等出面指證,例如印第安納州埃文斯維爾(Evansville)警方根據手臂刺青、長髮以及過去入獄照片,確定一名當街毆打陌生人的男性身分。
還有德州普夫魯格維爾(Pflugerville)警方追查美妝賣場Ulta Beauty價值1萬2500元失竊案,就是靠臉部辨識技術查出竊賊,不過對於相關訊息,警方三緘其口均未告知嫌疑人。
根據華郵調查,錯誤識別導致至少有七名無辜民眾被捕,其中六人是非裔,其中一名嫌疑人雷德(Quran Reid)2022年被控使用偷來的信用卡在路易斯安那州購買奢侈品,而被警方逮捕入獄六天,但當時28歲雷德定居亞特蘭大並堅稱從未到過該州。
雷德後來從律師口中得知被臉部辨識技術鎖定,至今依然忿忿不平:「為什麼是我?為什麼警方從這麼多人當中挑中我?我完全被蒙在鼓裡。」 由於雷德臉部有顆痣,但真正的嫌犯照片沒有痣,才得以洗清罪名,不過雷德事後控告警局與員警,要為自己討回公道。
華郵向使用臉部辨識技術的上百間警察部門要求提供逮捕資料,但只有30位嫌疑人有資料,絕大多數拒絕回答相關問題;佛羅里達州珊瑚泉(Coral Springs)警局甚至指示員警不要在書面報告透露臉部辨識使用情況。
明尼蘇達州公設辯護律師格葛拉諾斯(Cassie Granos)指出警方可能「希望規避該技術可信度受到質疑而被提告」,不過今年明州法官針對竊盜案的嫌犯,裁定臉部辨識技術無法「產生準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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