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民欲離美 英法加有條件歡迎 德義波更彈性
總統選舉結束後,有些人想離開美國,或想取得另一個國家的公民身分;很多國家要求申請人有祖先、祖父母輩或父母輩曾是他們的國人,才提供雙重國籍,例如英、法、澳、加、墨等國,但另一些國家就有彈性得多。
每日郵報(Daily Mail)15日報導,愛爾蘭外交部表示,任何美國公民之父或母,只要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在該國,已經是愛爾蘭公民,就可以申請該國護照;至於父母晚於那個日期出生在愛爾蘭,申請人要證明父親或母親的愛爾蘭公民身分。祖父母出生於愛爾蘭的美國公民可透過「外國出生登記」(Foreign Birth Registration)申請,只能由都柏林當局處理。
德國方面,美國公民若能證明其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有一人是德國人,也可取得德國國籍;至於德國人1993年7月1日前婚外生下的子女、以及23歲前證明有德國親子關係的人,也可以申請而成為德國公民。另外,美國公民之祖先因納粹政權而註銷其德國籍或公民權,也能申請德國國籍。
波蘭准許任何美國人只要祖上是波蘭人或波蘭猶太人,就可申請該國公民權。申請人只要能證明其祖先至少一人出生於波蘭或波蘭前領土、1920年後居住過波蘭或當年之後還維持其波蘭公民權、出生為波蘭人,就有資格申請;華沙當局另要求申請人以當初波蘭簽發之文件來證明居住過。
印度雖不給出生於其他國家者雙重公民權,但允許個別人等取得「印度海外公民權」(Overseas Citizenship of India)。要符合資格,申請人必須有父母1950年1月26日當天或之後出生於印度,而且不是巴基斯坦或孟加拉公民或前公民。
義大利雙重公民權規定,想申請該國公民權的主要條件是「男性義大利祖先未在其子女出生於美國之前就歸化美國籍,且早於1912年,或者假如有位女性祖先,其子女出生在1948年1月1日之後」。義大利允許美國公民歸化為義大利人,條件是嫁娶義大利公民、進行經濟投資且已居住在該國十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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