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35年前就因致癌風險禁用 食藥局禁食物用紅色3號色素

記者張聲肇/綜合報導

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15日宣布,即日起食品及食物供應鏈禁止使用「紅色三號色素」(Red Dye No. 3);事實上,早在35年前這種色素就因為有致癌風險而被禁止用於化妝品,卻被縱容加入食品中,直至今日。

數十個食安倡議社團在2022年向FDA陳情,呼籲取消「紅色三號色素」使用於糖果、蛋糕、酒漬櫻桃等產品的許可。從許可使用表單上移除之後,就不能再用作食品添加劑、營養補品和口服藥如咳嗽糖漿的著色料。食品製造商利用「「紅色三號色素」提升食品的「新鮮」感。

FDA表示,科學實驗發現,「紅色三號色素」會使老鼠罹癌。該局官員引述「德蘭尼條文」(Delaney Clause),作為發布禁令的法律依據。該條文規定,凡會對人類或動物造成癌症的食品添加劑,食藥局應予禁用。

「紅色三號色素」學名為赤蘚紅(Erythrosine),在中華民國則被稱為紅色七號食用色素,屬四碘螢光素,染著性佳,易溶於水、乙醇、丙二醇和甘油。

30多年前,FDA就根據老鼠食用後罹癌的研究報告,禁止化妝品和外用藥使用「紅色三號色素」。FDA負責人類食品業務的副局長瓊斯(Jim Jones)說,「證據顯示,實驗室裡的公老鼠接觸大量「紅色三號色素」後,罹患癌症。但重要的是,此一現象並未發生在人類身上。」

禁令公布後,食品製造商須在2027年元月前,將「紅色三號色素」從食品成分中移除乾淨,內服藥廠商也須在2028年元月之前做到。由於仍有部分國家允許某些產品繼續使用「紅色三號色素」,因此貿易商應注意進口產品必須符合美國法律。

聯邦食藥局15日宣布,即日起食品及食物供應鏈禁止使用「紅色三號色素」。(美聯社)

FDA這項決定獲得消費者權益倡議人士及社團的肯定。2022年率先請願的公益科學中心主任陸瑞(Peter Lurie)說,30多年來口紅等化妝品禁用「紅色三號色素」,糖果卻准用,這雙重標準終於結束了。

FDA 癌症 中華民國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