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川普受審狂言下封口令?法官陷兩難

編譯廖振堯/綜合15日電

前總統川普背負多項聯邦起訴,受審期間仍不斷發表煽動性言論或人身攻擊,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因而在上月請求法官下達「封口令」(gag order)。然而如何執行封口令已讓華府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裘特康(Tanya Chutkan)陷入兩難。

美聯社報導,裘特康必須在保護法律程序完整性和與川普的第一修正案權利間取得平衡。禁止川普發言當然會讓案件更容易處理,但如何制定及執行卻是一大難題,支持者恐因此被激怒,助長川普所謂「政治迫害」的論調。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羅斯(Catherine Ross)說,川普言論可能引發暴力、助長陰謀論,另一方面裘特康下達封口令恐引發嚴重的後果,但也不能因此允許這種情況阻止法官行使職責,否則嚴重傷害法治系統。

裘特康已經表明,如果沒有發布封口令,她可能會將原定3月舉行的審判提前,以防止陪審團受川普言論干擾。法官雖能威脅對違反封口令的人處以罰款或監禁,但監禁一位總統候選人可能引發嚴重的政治反彈。資深公民自由律師紐伯恩(Burt Neuborne)則質疑正式封口令的必要性,因為恐嚇證人已是犯罪行為;陪審團是否受干擾則是法院事前篩選陪審員的責任。

特別檢察官史密斯的團隊設想一項更廣泛的命令,試圖禁止川普對律師、證人和相關人士發表煽動性和恐嚇性言論,但複雜之處在於該案的許多潛在證人本身就是公眾人物。

前任聯邦檢察官、現密西根大學法學院教授麥奎德(Barbara McQuade)卻相信法官可以發布足夠精準的封口令,「很明顯地,川普將不斷向當事人、法官和證人說出各種憤慨和刻薄的話,除非裘特康採取行動,因此我認為某方面來說裘特康有責任出手。」

華府聯邦法官裘特康對如何阻止川普在受審期間發表更多煽動性言論或人身攻擊,卻又不違反川普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權利,她陷入兩難。(美聯社)

裘特康16日將討論川普的言論是否過激,例如稱檢察官為「暴徒團隊」和一名潛在證人為「沒膽的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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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來源:世界新聞網 一洲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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