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要求撤銷「封口費」定罪 紐約法官駁回
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希望能在明年1月就職典禮之前,讓「封口費」案34項重罪定罪紀錄得以撤銷,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默欽(Juan M. Merchan)16日駁回川普要求。川普可以針對默欽裁決提出上訴,即使川普在紐約州上訴法院遭遇挫敗,未來如果官司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對川普來說將是較有利的管道,目前有3名大法官是在川普第一任期完成任命,保守派大法官與自由派大法官表決票數是6票對3票。
最高法院今年7月裁定川普「公務行為」享有某種程度的豁免權,川普辯護律師團便要求法院撤銷「封口費」案。紐約檢方則說,最高法院裁決與「封口費」案判決並無關聯,因為川普遭到定罪的事由屬於私人事務、政治危機,時間點則是當選總統之前。
默欽在41頁裁決書中說,紐約檢方提出的川普非公務行為證據並未侵犯行政機關權限。
紐約時報分析,如果默欽的裁決未被推翻,甚至挺過川普上訴的挑戰,川普將成為美國史上第一名有著重罪定罪前科的現任總統。
川普發言人史帝芬.張(Steven Cheung)指出,默欽裁決「完全違反最高法院對於總統豁免權的裁定」。史帝芬.張說,這起毫無法律根據的訴訟根本不該起訴,官司應該依照憲法規定立即撤銷。
川普遭控2016年大選期間付給緋聞對象「封口費」時偽造商業紀錄,今年5月陪審團裁定34項罪名全數定罪,川普面臨最高4年有期徒刑,但初犯通常獲得從輕量刑。默欽原本7月宣布刑期,但為避免影響選舉延至11月26日。默欽11月22日下令原訂程序取消,允許川普律師團在期限之前聲請撤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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