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出保證金 川普控檢:想偷我錢

編譯盧炯燊/綜合21日電

前總統川普上個月被判處金融欺詐罪成共罰款4.64億元,須在25日前繳納,否則將沒收他名下資產;川普提出上訴卻又不可能湊齊這筆巨額保證金,是否第七度宣布「破產」仍在觀察。

川普的律師團已向上訴法院聲明無力籌措全額保證金,希望說服法院允許他支付較小數目的保證金,又或延至上訴後才支付。不過紐約州州檢察長辦公室最新致函上訴法院,請求不要理會川普主張,並表明最快將在截止日25日扣押川普財產。

川普對此在他的社媒平台連續兩天指控紐約州法官「不稱職及濫用職權」,又抨擊紐約州民主黨籍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不關心法律,不關心事實,什麼都不關心,只關心我的錢,干涉選舉!!這個案子應該結束了,但州檢察長卻想濫用她的權力來偷我的錢!!」。

詹樂霞其中一個建議是川普可發行4.64億元的債券籌集保證金,認為大公司發行數十億元的債券是很常見的,不過川普至少支付10億元現金及流動資產做抵押。對此詹樂霞建議川普向法院提供房地產。

川普律師團隊21日反駁這個想法,指不切實際也不公平,指這等於由法院指定的官員持有房地產,在功能上監督川普的商業運作。這也是才有川普抨擊詹樂霞「偷他錢」的說法。

若然最終要走到扣押資產的一步,過程也不會很快速或容易,因為川普幾乎是透過成立有限公司,並最終由他的信託來控制。

他的資產包括川普大樓、在川普大樓的頂層公寓、華爾街40號、毗鄰中央公園的酒店以及許多公寓大樓等300多個,還有一些是用「川普」作品牌的。

東北大學犯罪及刑事司法教授帕薩斯(Nikos Passas)指出,川普集團組織結構複雜,他並非紙面上的擁有人,因此不能沒收某些資產,要解決這個問題並不簡單,也不會很快。

川普是否第七度宣布「破產」,仍在觀察。(美聯社)

其實法庭作出裁決,只是債權人試圖追回財產的第一步,如要扣押資產,將會採取額外的措施,例如對資產留置權或取消財產贖回權,這都要在法庭上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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