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試行「低佣金」模式 對買賣雙方都有影響

編譯潘勛/綜合17日電

全國房地產商協會(NAR)畫時代地妥協,正顛覆房地產買家的仲介費體制;華爾街日報(WSJ)17日報導,不少仲介商實驗新的佣金方式,對買賣雙方都有影響,有種可能是買家要自己多做功課,而賣家可能較難脫手。

有些買家用固定費率或時薪來直接付錢給房仲,而非仰賴賣家設定費用。有些賣家給買家房仲的佣金,要比現行標準行情的2%到3%來得低。

消費者喜歡新模式,認為有彈性,大幅降低該給付買方仲介的費用,就掛牌40萬元的房子而言,可省下數千元的佣金。

但這些顛覆傳統的做法,經常意味著買方必須自己做更多功課;而付較低佣金的賣方只怕會發現,買方的仲介會勸買方別向他們的屋子出價。

分析師表示,不管如何,自今年夏天新規則生效後,這些新模式勢必散播開來,買方賣方都了解變化所在。

NAR在15日宣布總金額4億1800萬元的協議,與民事官司達成妥協,有人控告業界共謀讓佣金維持在高檔。藉著這麼做,NAR同意讓買方更容易與自己的仲介磋商佣金。

自7月起,大多數房屋賣家不必為自己該付買方仲介的金額而再付前金;這意味賣家不再支付買方仲介的成本,買方恐怕必須自掏腰包付錢給自己的仲介。

里奇蒙聯邦準備銀行經濟學者未定稿報告指出,買方為仲介人員每次執行的任務而直接付費,相形現存體制,買方一年可望節省300億元,原因在他們可以磋商而降低金額,少跑幾家屋子。

廉價仲介公司Newfound的執行長馬爾(Mike Maher)指出,拜線上掛牌賣房所賜,今天買屋人要找到房子更為容易,賣方要打廣告賣房也變便宜;他表示,要售屋有太多額外油水,若能除掉一些這類成本,可以讓房子更負擔得起、更易入手。

買方希望新的付錢模式可以幫他們降低仲介成本,意味著最終購屋成本能降下來。

部分房屋仲介公司已試行新的低佣金方式,不過買家須自己做功課,賣家有可能較難脫手。(美聯社)

有種管用方式為固定費率模式,按這種做法,買方可以同意直接付錢給自己仲介,但可以選擇要求賣方幫忙支付成本;例如洛杉磯房仲公司Arrivva的創辦人葛利克(Fred Glick)代買方工作,固定費率9750元,假如賣方給較高酬勞給買方仲介,那麼葛利克會把差價退還給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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