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兩岸當成兩國 梁文傑之彎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日前在媒體上就有關兩岸的法律定位,講了一段非常離譜的話:「除了憲法,在其他法律制度,我們(台灣)一切作法都把對方當國家,要叫兩岸或叫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好,實質就是兩個國家。」大概是發現這個說法問題大了,主委邱垂正只得親自出面「闢謠」,表示「兩岸關係就是兩岸關係」。結果,梁文傑也只好跟著老闆轉彎,稱「兩岸關係就是兩岸關係」。
梁文傑的說法需要理順一下。首先他既是以「陸委會副主委」身分接受訪問,講兩岸是兩個國家,我們就先看看他副主委的身分是怎麼來的?首先,兩岸關係在憲法上的定位就是兩岸關係「一國兩區」;這是早在1991年第一次修憲就明定且迄今未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授權處理兩岸相關事務。
在憲法的授權下,這才有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源;有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然後再依此條例的第三之一條設置了陸委會,才會有陸委會副主委這個位子給梁文傑。同時該知道的是,七次修憲的「增修條文前言」都是「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這清楚表明當前的國家是在未統一的架構下;而給了梁文傑官位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本身的架構,也是依循一個中國的概念。梁文傑不會連自己官位怎麼來的都搞不清楚吧?台灣人講吃果子拜樹頭,梁文傑這是吃了果子,還搞不清楚是哪一顆樹的果子,然後就對著所有樹頭亂砍一通!
其次,梁文傑還說「除了憲法,在其他法律制度,我們一切作法都把對方當國家」,這中間有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憲法需不需遵守?如果按憲法規定,兩岸定位是一國兩區,請問那有哪一條法規、哪一個制度能夠把對方當國家?憲法是位階最高的法,這難道不是政治學、行政學與法學的基礎常識?再者,如果可以不遵守憲法,那哪一條可以不被遵守是誰說了算?只因人多,可以為所欲為?
再次,民進黨政府把對方當國家,但對方會把你當國家嗎?除了中華民國憲法不准,就連美國都做不到/不敢/無法同時承認兩岸是兩個國家!這是現實的政治問題。這也就是為何自國統綱領起,我方的界定就是兩岸是兩個政治實體。邱垂正扳回到「兩岸就是兩岸」,乃勢所必然。
民進黨自蔡英文政府迄今,始終不斷惡意挑戰、扭曲憲法權威。在兩岸問題上,從總統到大小官僚,在不需要負任何政治與法律責任,亦不遭任何懲罰的情況下,刻意陳述違憲違法的概念,到處亂講、鼓動,不斷對媒體與民眾洗腦。在洗腦成功後,就是把人民綁上了分裂國土的戰車去與大陸衝撞。民進黨終將把台灣人民帶至不知敬天、不知講理、不知守法的可怕深淵中!
(本文取自07月10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資深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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