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6件事 台電免漲電價、補貼

鄭博文(高雄市)

立法院開議,台電漲電價與台幣1000億元(約31.2億美元)補貼追加預算,成為在野黨立委抨擊焦點。

台電目前經營困境主因來自電業法修法政策錯誤,美其名要電力自由化,加上核能機組陸續停機,用光電與燃氣補缺口,種下台電被風光電民營電廠掏空,造成財務嚴重虧損。

台電原本是一獨占事業,從發電端到營運端全由其一手包辦,目前電業法修正,允許民間設立電廠,配合非核家園政策,光電、風電企業紛紛成立,加上過去因氣電共生特許民營火電廠,台電目前發電量不到70%,有逾30%是民營電廠供應,而這些電力台電全數收購,高買低賣造成台電在蔡總統任內年連年虧損;相對的,民營電廠的火電、光電賺飽飽,尤其是光電業。

電力自由化迄今只做半套,發電廠民營化,台電不再獨占,但輸配電與用戶端服務仍交由台電獨家負責維修與營運,電價決定由政府掌控,造成政府核定的定價比向民營電廠收購價格低,因此民營電廠不但免費使用台電輸配電與用戶端服務,更享受台電割肉賠錢買電。

基此,台電經營困境解決之道的第一項,為民營電廠使用台電輸配電與用戶端服務時需付使用費來分攤台電成本,台電將可創造新財源,避免虧損擴大。第二則是非台電發電、尤其是綠電為實現電價自由化,台電不再收購,由民營電廠自行找使用綠電之企業決定價格。當然,能源署可建置綠電交易平台,台電只負責將電送到企業用戶,台電不再割肉,能省下龐大費用,並可進一步減少虧損。

第三項是重啟核四並將核三與核二延役,將台電發電結構的核能占比拉至20至25%,用核能低發電成本來平衡燃氣與燃煤成本,讓台電能增加售電利潤空間。第四,由於綠電的波動性,只能把發電高峰時的多餘電力儲存起來,供發電低谷時使用,因此,未來應要求民營電廠建置大型儲能設施。台電也可投資興建大型儲能設施來協助民營電廠,但前提是民營電廠也應付費。

第五,許多國家發展綠色能源時,未注意到綠色能源的波動性、間歇性和隨機性特點,因此,台電應要在全國設置多處虛擬電廠,修正目前中央控管電力調度。第六,是加速全面更換安裝智慧電錶,透過智慧電表,台電才有能力掌握用戶用電數據,進而搭配虛擬電廠與大型儲能設施運作,才能更精準有效分配電源。

台電只要做好這六件事,尤其是重啟新核四廠,將有機會改善目前營運虧損與頻頻跳電事故。台灣政府也不必年年補貼台電的千億虧損,還用台灣全民的錢去豢養光電業者。讓光電與風電一起進入市場競價,不要讓它們成為台電與台灣全民的負擔。

(本文取自9月21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大學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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