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再縱容有毒職場文化

陳利銘(高雄市)

在教育階段,常存有嚴師出高徒的觀念。正所謂:「教不嚴,師之惰。」然而,嚴管不等於羞辱與威脅。若教師以羞辱、威脅、體罰、恐嚇、違法處罰來管教學生,我們不會稱這是嚴格,而會說這可能是教師霸凌。嚴管嚴教的觀念及方法由教育階段延伸到職場中,若形成兇狠嚴苛的職業文化,那麼就可能形成職場霸凌。因此,當務之急,是要區分嚴格管理與職場霸凌的不同。

但此處不適合談論定義問題,要談的是,嚴格管理者會嚴厲、也會懷柔,會身兼嚴父慈母(或嚴母慈父)的角色,會形塑遠景、訂定目標、追蹤執行進度與品質、檢討反省改進,也會關懷下屬及同仁,維繫良好關係氛圍。若有職場角色採用的是羞辱、威脅、體罰、恐嚇,例如「你是怎麼考上公務員的?作弊嗎?」「這種報告的品質,小學生都做得比你好!」「你是那個學校畢業的?難怪那麼爛?」這就是將羞辱誤認為是激勵,將言語暴力誤認為嚴格,將言語霸凌誤認為這只是嚴格的個人管理風格。若此種有毒的職場文化不改,那麼難保不會有下一個自殺的公務員。

就校園霸凌來說,霸凌調查委員要經過教育部人才庫的受訓,經由三至五天的集中住宿訓練,包括霸凌知識及法律知識,撰寫數份調查報告及案例分析,才有機會結業並成為人才庫成員。而這些委員經由受訓後,應該都是具備專業的調查人員,寫出來的報告應該相當可信才對。然而,筆者依自身受訓的經驗來談,要在三至五天內成為了解霸凌、也熟悉法律調查及認定的專家,很難!

我研究霸凌十幾年,但我法律基礎為零;部分律師對法律程序相當熟悉,但對霸凌知識卻不見得深入,更何況是一些不具霸凌背景、不具法律背景的人士,要在三至五天內成為「調查專家」,這更不可能。

以我們同梯受訓的學員來說,有人就把明顯的體罰視為合理管教,還相當堅持自身看法。若這些專業不足的「人才庫專家」接了調查委員,作出來的調查報告與結論,品質自有疑義。而部內長官受限於調查報告,也只能接受報告結論並為之辯護,結果就可能是目前的狀況:分署長免職、署長一大過調職、部長宣布請辭,立委及民意群起攻之,全盤皆輸的情況。

最後要談的是誤判的情況。在調查動機時,不會只聽加害者說法,這就像俄烏戰爭,不會只接受俄羅斯的動機與說法。若調查報告僅聽取疑似加害者一方的說法,自會得出動機良善的結論。但別忘了,為求工作效率及品質,對同仁及部屬做出持續故意的傷害行為,這就是霸凌。霸凌行為的本質,不因合理化藉口的粉飾而成為合理行為。

最後提出幾點建議:一、要嚴格也要懷柔,勿將苛刻霸凌常態化而視為正常。二、人才庫委員要有受訓門檻,要有篩選及淘汰機制。三、霸凌調查報告仍可能有誤判狀況,要建立誤判後處理機制。

(本文取自11月22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中山大學教育所教授)

俄羅斯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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