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Nvidia證券詐欺訴訟 新判決恐限縮聯邦監管權力

財經新聞組/綜合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將考慮Meta旗下Facebook和輝達(Nvidia)兩家科技巨頭免於聯邦證券詐欺訴訟的可能;這可能會讓私人訴訟當事人更難追究公司的責任。

前SEC律師、現為私人執業律師費勒(Andrew Feller)表示,最高法院最近做出有利於企業的判定,限縮了聯邦監管機構的權力,代表Facebook和輝達可能會乘勝追擊,「商業利益將繼續積極挑戰追究其責任的規則,包括挑戰現有的私人控告權力。」

總部位於舊金山的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允許對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和人工智慧晶片製造商輝達提起單獨的證券詐欺集體訴訟後,兩家科技巨頭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最高法院將於6日聽取Facebook要求駁回訴訟的辯辭。該訴訟指控該公司誤導投資人,違反了《證券交易法》;這項1934年的聯邦法律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業務風險。

原告是由聯合銀行(Amalgamated Bank)領頭的Facebook投資團體,他們在2018年的集體訴訟中指控該公司向投資人隱瞞有關2015年涉及英國政治諮詢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的數據洩露事件訊息;該事件影響超過3000萬Facebook用戶。

最高法院還將於11月13日聽取輝達試圖阻止一項證券集體訴訟的辯論。該訴訟指控該人工智慧巨頭在其銷售額中有多少流向波動較大的加密貨幣業方面誤導投資人。

這椿2018年的訴訟由斯德哥爾摩投資管理公司E. Ohman J:or Fonder AB領頭,指控輝達在2017年和2018年發表聲明,錯誤地淡化該公司收入增幅中有多少來自加密貨幣,違反了《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

輝達在提交最高法院的文件中表示,原告未能排除1995年聯邦法律《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中規定的法律限制;該法律規定了提起私人證券詐欺訴訟的標準。

證券 輝達 投資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