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說好聽是毋枉毋縱 就怕變「吾枉吾縱」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涉貪,並宣布辭去海基會董座職位,震撼政壇。此事引發兩個層面的熱議:在政治面,賴總統強調「肅貪」是政府重要工作,盼司法「毋枉毋縱」;外界則認為,他是在清除黨內最大勁敵。在司法面,外界讚許桃檢打貪追弊的雷霆行動,卻不苟同桃院讓鄭文燦交保之裁決。
鄭文燦在民進黨「接班名單」中名列前茅,備受蔡英文寵信,他也志得意滿。但他在桃園市長任內的多項行事,包括四處安插自己人馬,並利用工業區開發交好財團建商,皆備受爭議。但這些疑點,都在蔡英文的信任及他善於酬酢的遮掩下,被一筆帶過,甚至渲染成他「勤政」、「會做事」。這次,若不是在帶有內鬥色彩下以涉貪被辦,要一擊命中這位「大阿哥」要害,並不容易。
這起七年前的土地開發貪汙案件,至今方才爆發,可見政治和司法這些年來如何為他包庇,也暴露了蔡政府時代所謂官箴與正義的不堪。涉案的這塊9.5公頃農地,業者希望一併納入「華亞科學園區」變更為工業用地,主事者將台幣500萬元賄款直接送入鄭文燦官邸。一年後土地變更未遂,鄭文燦得悉有人調查此事,故將500萬賄款退回。問題是,收了1年的賄款,能因退回而抹去收賄貪汙的犯行嗎?遺憾的是,桃園地院的羈押庭女法官卻採信此說,駁回檢方聲押禁見之請,讓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
但這名交保女法官隨即被揪出,其父親與鄭文燦相熟,在鄭文燦任行政院新聞局長及桃園市長時,分別擔任政風室主任及政風處長職。當日她輪值羈押庭法官,還是臨時換班,而得以承審此案。不僅如此,桃檢先前四度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均遭駁回。種種奇怪的事態,都顯示桃園的院、檢態度相左,檢方想要積極偵辦,地院卻刻意行政干擾,形成「檢擒院縱」的怪現象。
鄭文燦被列為貪汙被告後,賴總統和民進黨均曾發表聲明,談到尊重司法處理,希望「毋枉毋縱」。這樣的表態,堪稱四平八穩,表達賴政府不會干預司法偵審。問題是,多年來慣於看顏色辦案的司法人員,或許還在摸索賴政府的真實意向,才會出現這種院檢各行其是的現象。尤其,當司法體系「聽命行事」慣了,連理當守護憲法的大法官都變成隨波逐流的水草,「毋枉毋縱」這樣的期許還有什麼意義?
以台南市議長邱莉莉涉及的正副議長賄選案為例,事發時全台沸沸揚揚,檢方監聽到雙方交易內容,前金、後謝、折扣條件一應俱全;當時有議員嚇到不敢回家睡覺,有3名國民黨議員果然跑票。但5月底一審判決出來,10名行賄及受賄被告一律無罪,法官連監聽譯文都不採認,並把「恐嚇」言詞當成朋友間的「玩笑」。如此,法官即輕鬆沒收了檢察官的所有努力。試問,民眾一再看到這種「你辦我放」的怪事,誰還會相信「毋枉毋縱」是一把真理之尺?
邱莉莉和鄭文燦,因為在黨內和賴清德的親疏關係不同,即得到天差地別的司法待遇;那麼無論司法是枉是縱,都矮化成政治的工具,不再是為正義服務。目前在野黨政治人物也有多人涉案受審中,僅縣市長即有林姿妙、高虹安、楊文科等人;這些人能享有公平的審判嗎?或像邱莉莉那樣得到法官的特殊眷顧?
鄭文燦涉貪案遲了7年才辦,折射了蔡政府時代沉睡的正義與司法。上述案件若真的毋枉毋縱,人們應給它掌聲;怕的是,最後卻以「吾枉吾縱」作收。(轉載自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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