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暫時處分案急開憲法法庭 藍白質疑違程序正義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認為國會改革法案違憲,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昨就暫時處分行準備程序,雙方唇槍舌戰三小時;藍白出庭先質疑程序正義,聲請機關認為,法案擴權會造成不可回復的後果。
關係機關立法院由立委吳宗憲、翁曉玲、黃國昌代表出庭。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憲法法庭對於「被告方」立法院明顯不夠友善,只給立院三天時間請律師,時間太過倉促。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說,聲請人的聲請書要送達給相對人,應當受到憲法保障的「聽審請求權」,憲法法庭都沒辦法保障。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認為,大法官提問直球對決、切中要害,更打臉黃國昌「以問答問」。
黃國昌質疑,憲法法庭未將聲請書送達立法院,他得主動聲請閱卷才看到書狀,未保障當事人聽審請求權。他主張,暫時處分需有急迫性,如今沒有任何人權利受侵害,憲法法庭卻急忙開庭,不符正當法律程序,「大法官不該成為特定政黨守護神」。
黃國昌認為,除民進黨團聲請案受理外,行政院等三機關聲請案是否受理及憲法法庭何時評決、透過何種程序受理,「我們完全不知道」。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憲法法庭沒有給予充足時間準備,7月3日通知,7月10日便要開庭,完全沒有考量立法院需要黨團協商及處理眾多程序;「武器不對等」也是此次開庭一大問題,立院只有三名律師,但是聲請方因為有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團,共派出12名律師,根本就是一場「12打3」的戰役。
民進黨團認為,修法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曾說「讓民進黨找不到人當部會首長」,可見多數黨想透過修法癱瘓政府正常運作,可預期有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
總統方面的聲請主張,除國情報告外,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人事同意權的規定而言,如不作暫時處分,可能容許立院不行使同意權,考試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皆過不了,導致國家考試無法順利舉行,訴訟代理人洪偉勝指出,國會改革法案二、三讀以舉手、無記名方式計票,違反公開透明原則。
行政院訴訟代理人李荃和質疑,立院應行使的人事同意權,認為邀集第三人參與審查違反民主政治,使被審查人承擔更不利的法律效果,無限期反覆審查癱瘓行政人事核心,並以立委馬文君質詢漢光演習國防機密,質詢內容被中國媒體援引報導,假設立委質詢涉及國防機密、行政特權,都有不可回復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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