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誘導提問護航 學者:大法官心有定見
國會改革釋憲昨天首戰開打,憲法法庭召開準備程序庭,就暫時處分是否必要、適用範圍等邀各方意見陳述。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表示,哪些條文需要凍結,各方沒講清楚,難判斷大法官最終會如何裁定;前立委、執業律師李貴敏認為,大法官早就心有定見,也透過誘導提問,藉以凸顯暫時處分有其急迫性。
楊智傑說,暫時處分的構成要件是否成立,是昨天憲法法庭主要爭點,不過,大家都講得「有些開花」,這次所爭議的條文共有44條,討論暫時處分時,本應釐清哪幾條需要凍結,哪幾條不需要凍結,但聲請方的策略是不分條文一起批評,立法院機關代表也只能就重要條文簡答說明。
楊智傑指出,再從暫時處分的構成要件來看,某些大法官的問題似乎已顯示其預設立場,較多時間花在討論是否具有急迫性;但在他個人看來,並無急迫性,例如立法院並未真的邀請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調查小組也還沒有真的開會調查,而且構成要件並非只有「急迫性」,刻意強調「急迫性」是有些誤導。
李貴敏觀察開庭過程,認為大法官尤伯祥的提問方式較像是對造間的「交互詰問」,較不像是中立大法官的提問;尤的提問方式較像是「誘導性」提問,似乎希望透過民眾黨要求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的「時間點」,凸顯暫時處分有其「急迫性」。此外,大法官詢問如果總統拒絕前往國情報告,立法院會怎麼處置?似乎也希望透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的回答來支持符合「暫時處分」要件中「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
她認為,聽起來尤伯祥早有定見,只是想找理由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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