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羈押禁見「早睡早起可放風」3律師還可輪流接見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台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貪羈押禁見在矯正署桃園監獄,他是被告身分,不必下工場作業,早睡早起,羈押期間除了吃飯、睡覺、律師接見,多在舍房活動或是看書,獄方每日會安排運動時間,鄭可以選擇想動或者不動。

依桃園監獄對羈押禁見收容人的表定作息時間,收容人需在上午6時起床吃早餐,用餐後會有自由時間,鄭文燦可以待在舍房看書。

中午12時是午餐時間,收容人用餐結束會再帶返回舍房,並且午休到下午1時,晚餐的時間較早,桃園監獄禁見被告下午5時10分就開飯,飯後收容人再回到舍房,9時準時熄燈就寢。

除了監獄的表訂作息,鄭文燦每天會有1次的「放風」運動,時間在30分鐘到1小時不等,時段保留彈性,鄭如果願意活動筋骨,可與舍友結伴運動,但他也可以選擇不去。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貪羈押禁見中。(本報系資料照片)
矯正署桃園監獄。(本報系資料照片)

刑案被告最多可委任3名律師組團辯護,鄭文燦委任游琦俊、鄧翊鴻、陳永來3人為貪汙案辯護;陳永來今天在監獄辦理律見,其餘2位律師如有必要也可會見鄭文燦商討訴訟策略,3人輪流接見次數不限,依規定獄方必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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