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再生案經濟部「明顯圖利」 監察院未彈劾被批放水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彰濱工業區國有地,事後違約出售套利2.63億元(台幣,下同,約801萬美元),監察院上周通過糾正經濟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昨天說,監察院表面上糾正,實際上卻是在放水,面對此等明顯圖利的情事,竟然只有糾正而不彈劾,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追究違法失職的責任,不要碰到綠營權貴就護航,還給全民一個交代。
本報系聯合報報導,監察院昨天公告糾正案文,指經濟部辦理彰濱工業區海域範圍設置太陽光電標租案,未在投標須知設計「電價回饋金」下限比率,又在後續標案評選降低回饋金評選比重,衍生低回饋金廠商得標,導致國庫20年減收近70億元,為此通過糾正經濟部。
民眾黨團昨舉行「經濟部圖利財團,監察院配合放水」記者會,黃國昌指出,監察院上周不知為何,靜悄悄地糾正經濟部,直到昨天才公告糾正案文,甚至連新聞稿都不敢發。
台北中國時報報導,監察院昨以三大缺失糾正經濟部,第一,經濟部未於投標須知設計「電價回饋金」下限比率,且2021年辦理招標評選,華暄綠能、聯合再生工程公司分別得標,但二者回饋金比率卻差異很大,聯合再生工程公司回饋比率僅3.3%,華暄綠能回饋比率則為20%至30%。
第二,監察院再查當時投標相關文件,以最有利標原則,投標廠商填寫回饋金比率高,評審委員應給高分,卻有評選委員給聯合再生最高分,採購不合理現象,主管機關均視而不見,顯有怠失。
第三,經濟部與聯合再生工程公司訂有契約,明定不會標租案場之後轉售、或將承租土地全部或一部轉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用,但契約簽訂才八個多月,聯合再生母公司隨即將該工程公司出售予和暄綠能公司。
經濟部表示,聯合再生公司在釐清經營主導權、案場經營管理20年等相關疑慮前,經濟部將不會發給電業執照,會發函請該公司董事會提案要求強化公司治理以完成投標承諾。後續辦理其他產業園區土地出租作業時,會將納入監察院意見。
對於監察院糾正「未設定電價回饋金下限」,經濟部表示,未來倘有其他太陽光電出租案時,將審酌目前案場出租條件、多數案場電價回饋金標準及其執行情形等因素,予以通盤考量設定回饋金下限。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監察院表面是糾正,但只糾正不彈劾,實際上是在放水,難道因為聯合再生董事長洪傳獻除了是前總統蔡英文競選連任時綠能產業後援會會長,所以不敢查是誰在護航嗎?喊話檢調不要繼續沉睡,行政院長卓榮泰也應要求追究違法失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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