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稱今年才知 早示警都委千字文曝京華城5省思
京華城容積率爭議,民眾黨主席、北市前市長柯文哲遭無保請回,柯稱京華城案轉送都委會後他完全沒過問,今年3、4月也才第一次知道容積率840%。曾在都委會多次表達反對意見的前都委、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曾光宗,也首度在京華城案爆出爭議後發聲,他3日在臉書貼出千字文,提出五點「京華城案之我見」。
曾光宗首先提醒政治人物,他說,政治人物位於一定高度必須明辨是非,特別是面對京華城案涉及如此龐大利益,且歷經6年審議,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另,作為主管機關的都發局,對此案必須要有基本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都委會,如此將會陷委員於不義,且有推卸責任之嫌。
曾也提到容積獎勵機制,他認為容獎立意良善,但因背後牽涉非常多利益,不僅僅台北市,其他縣市目前對於容積獎勵都有過於浮濫問題,除違反公平正義,更對都市產生極大環境負荷,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
曾光宗說,京華城案,目前媒體大多聚焦在政治人物身上,但他個人認為京華城案對於民眾而言,是一個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機會,藉此可以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及民間財團。另更重要的是藉此重新檢討現行的「容積獎勵機制」。
曾光宗於2017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受聘任北市都委會委員。依據會議記錄,都委會與京華城有關的會議約共有10次,其中曾任期內共召開5次,曾出席4次,請假1次。除初次因不熟悉此案沒有表達意見,後續3次會議中,曾均提出「反對」意見。
曾光宗認為,京華城案除追究相關人法律責任,還需要社會及專業界一起來省思。曾提出五點,除政治人物必須明辨是非,特別是面對涉及如此龐大利益,且前後歷經6年的審議時間,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曾也提到,都發局必須要有基本專業立場與判斷,期間更不應該幫申請單位提出「解套」的程序與方法,此點希望檢調單位能再明察。
至於民間財團,曾說,財團取得自己原本利益(法定建築容積)是合理的,但如果想要以不合法程序與方法竊取額外建築容積(容積獎勵)則萬萬不可,因容積獎勵屬公共財,為全體市民所共有。
第四、對委員而言,曾也提到,擔任都委會的委員應秉持第三方之公正中立的立場,如遇違反相關法令或不適宜的提案內容時,應適時勇於提出反對意見。特別是重要審議會議,如未發言或發言內容含蓄模糊,最後均會被機關視為「同意」。
最後曾光宗認為,容積獎勵機制至為重要;包含京華城案的所有容獎爭議,有賴中央主管機關從法制面及執行面,整體檢討修正。
曾也提到,針對此歷經多年的個案,他非常敬佩於3年前就已注意到此案有問題的市議員,及於今年開始努力追查此案的議員們,讓此案不致掩埋在歷史之中,偷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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