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京華城容積率之亂 高雄國賓1142%也該查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重返羈押庭。此案牽涉北市府是否濫發容積率獎勵給威京集團,除圖利業者,也藉此收受賄賂。與此同時,也有民代直指高雄國賓飯店改建獲得1142%的容積獎勵,比京華城高出許多,也應一併調查。容積獎勵標準不一,又暗藏政商勾結空間,確有必要徹查。
容積獎勵的設計,主要是基於都市更新的需要而來。一則是為了改善及美化市容,二則是為了鼓勵老舊或安全堪慮的建築改建,維護市民住的安全。由於集合式住宅的所有權分散,許多老舊住宅不易取得改建共識;相形之下,所有權單純的商用大樓,便更容易享受都更容積獎勵。一般民宅的都更,連一坪換一坪都換不到;像京華城和高雄國賓這種動輒八倍、十倍的獎勵,高樓往往遮蔽都市天空,當然讓市民不滿。
拿京華城和高雄國賓比較,兩者基本上性質不同,其實難以相提並論。原因是,京華城僅建成18年,是業主威京集團主動拆除重建;依法不適用《都更條例》,不能享受相關容積獎勵。至於高雄國賓飯店,雖使用了41年,但在2020年檢查時,其危險係數僅30,遠低於危老規定的45之標準。但在業者2022年決定改建時,隨即就檢出危險係數高達65.7;這樣的鉅變是否有人為操縱因素,也應查明。
京華城的改建既不符都更的容積獎勵規定,柯市府卻給予840%的超高待遇,比101大樓的752%還高,顯然並不合法、也不合理。事實上,在郝市府時代,威京集團即提出京華城改建豪宅之計畫,要求給予560%的容積獎勵;但郝市府拒絕,僅同意392%。原因是,這塊土地原為唐榮鐵工廠,當初由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是以捐贈30%的土地作為附帶條件,市府已經給過一次優惠;何況,這次改建完全不符合都更要件。
未料,後來監察院三度接受陳情調查此案,卻改變了郝市府的原則。首度調查此案的監委余騰芳、馬以工,基本上認同郝市府的處理,認為392%的容積率合理。兩人雖完成調查報告,但尚未結案即任滿下台。其後,監委劉德勳接辦此案,卻在2016年作出與前兩人不同的結論,認為容積率應為560%,並對北市府提出「糾正」,造成北市府政策大逆轉。可議的是,劉德勳卸任後隨即到沈慶京旗下基金會任職,也引發外界議論,質疑他為威京開路受到酬庸。今年1月,監委林盛豐、蘇麗瓊第三度發表此案調查報告,認定京華城為「新建案」,柯市府給予840%的容積獎勵「於法無據」,再度予以「糾正」。這些風風雨雨,柯文哲很難能以一句「不知道」帶過。
至於「高雄國賓」容積獎勵之顯不合理,以「台北國賓」作為對照,即一目了然。台北國賓自1964年即啟用,較高雄國賓整整早了18年,北市府分別以基地退縮8%、結構評估8%、耐震10%、綠建築6%、時程縮短10%等名目給予獎勵,總共也只取得894%的容積率。那麼,高雄市府卻以840%為基礎,用一句「危老重建獎勵」為由,即幫年輕17歲的高雄國賓加乘36%,這合理嗎?
據估計,柯市府多送京華城的容積,將使業者多賺近百億元台幣。小小的數字,隱藏著大大的利益,這麼重要的事,作為決策者的柯文哲能以「都是下面的人在決定」就推得一乾二淨嗎?陳其邁面對高雄國賓顯不相稱的容積率,又能支吾其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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