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誰洩密?執政黨攜手親綠媒體 剝削司法

記者 王宏舜

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於9月5日遭羈押,翌日三立新聞、鏡週刊先後報導柯遭查扣的隨身碟有疑似記錄金流的「1500沈慶京」等資料,北檢不願證實訊息真偽,但分他字案調查有無公務員洩密。偵辦中案件何以由親政府媒體披露?刑事司法機關平時掛在嘴邊的「偵查不公開」難道有選擇性?

9月6日傍晚5時許,民進黨籍立委王定宇在臉書預告「聽說…今晚7點,三立新聞有非常非常可怕的獨家,可怕到會讓阿北出不來了!」但鏡週刊隨即在晚間6時21分登出「收賄證據曝光!檢廉搜柯家查扣USB柯文哲工作簿記」的獨家新聞。

揭露柯文哲隨身碟內容的電視台女記者自稱「經營檢調至少7年」,但許多司法記者都問「她是誰」?消息來源來自檢察官?還是上級「交辦」報導順便準備好「食材」讓她「上菜」?在司法圈與媒體圈引發許多議論。

柯文哲第一次遭聲押未果,台北地檢署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4日以柯「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5日北院法官呂政燁裁定收押柯,曝光柯案的媒體引述「法院裁定」報導,但報導的裁定內容根本未公開,消息從何洩出?

一般來說,「偵抗」字號的裁定,只有法官內網「裁判書查詢機」才查得到,但查詢敏感案件勢必引發關注與質疑。常理判斷,外洩裁定內容的管道侷限在收到裁定書的檢察官、被告雙方及負責裁定的法官,柯文哲律師團不可能拿出柯可能涉及不法的資料大放送,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矛頭就指向檢方或法官。

北檢偵辦前總統馬英九的「三中案」時,偵查內容也不斷被媒體披露,馬還告發時任檢察長邢泰釗洩密;當時,監察委員調查認為,言論自由、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的爭議必須公平、公正,於2019年要求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檢討改進。

偵辦中的柯案何以由親政府媒體披露?。(記者黃義書/攝影 )

媒體記者報導新聞是天職,但當媒體成為執政黨放話工具或攻擊政敵的側翼,剝削的是人民殷殷期盼公正的司法。北檢主動分案調查是否有內部人員涉及不法,但試問會有結果嗎?更關鍵的是「北檢敢查上面嗎」?

柯文哲 馬英九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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