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大法官棄守憲法 哈腰幫執政者逃避監督

聯合報社論

大法官25日就「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作出判決。一如外界預期,大法官對執政黨百般逢迎,不僅讓賴總統享有國情報告的完全掌控權,對國會監督施政的機制則全部判決違憲,更為官員可在國會說謊背書。本屆大法官不僅棄守憲法守護者角色,更搖身變成協助掌權者違法濫權、逃避監督的鐵衛。

賴清德大選時曾表態,稱「總統有義務應立院要求,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但他當選後卻態度丕變,藉由大法官之手擋下國情報告,並要求國會先修憲才能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姿態倨傲。憲法增修條文明訂,「立法院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大法官這回更藉機墊高門檻,強調立法院只能「被動」聽取,總統要不要去、報告主題為何,完全由總統決定,立法院邀請也沒用。

這樣的釋憲結果,凸顯執政黨無意改革,更藉大法官之手將憲法當成鞏固權力的工具。說穿了,大法官根本無意「恪遵憲法」,卻是想方設法讓憲法「恪遵黨的意志」,何其可悲!

從年初大選結果,可知國會改革是全民的共識。無論是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調查權、人事同意權、藐視國會罪等規定等,都是多數民主國家施行多年的制度,即連黨外時期的民進黨也極力主張「強化國會監督」。如今,民進黨在國會不敵在野黨,卻狡猾地藉由大法官之手將它擋下。蔡政府八年,前瞻建設、疫苗採購、超思進口蛋等事件一再暴露政府濫用公帑;更有甚者,官員不時在立院反質詢,並拒絕提供相關資料,都使國會監督機制對政府監守自盜失去著力之處。如今,大法官卻判決「藐視國會罪」違憲,又斬斷國會調查權的相關手段,連追究官員在聽證會上作「偽證」的責任都判決違憲,等於為官員在國會說謊敞開大門。

扁政府時期,大法官曾作出立法院「有調查權」的解釋;如今,賴政府的大法官卻重新設下層層限制。這不是倒退是什麼?尤其,大法官對國會成立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都判決違憲,等於讓在野黨為調查鏡電視、超思蛋等任務難以為繼。為遮掩綠營弊端,大法官扭曲到這種地步,等於在抹殺自己存在的必要性。

美國前總統川普之貿易顧問納瓦羅,因拒絕配合國會大廈案的調查,被依「藐視國會罪」判刑四個月,入獄服刑。川普的資深顧問班農同樣因藐視國會罪遭判刑,7月已入監服刑。反觀中華民國大法官,卻稱藐視國會罪「違憲」,難不成美國的法治還遠不如台灣?民主政治是責任政治,人民透過民選的立委監督政府。若總統到國會報告施政可以隨他高興,若官員在國會可以任意撒謊,台灣跟對岸的專制集權政府有何差異?

從受理此案開始,到有沒有急迫性危害的處分,大法官一路走來都在處處護航執政黨。如此向民進黨表態效忠的憲法法庭,難怪公信力盡失。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有七位大法官任期本月即將屆滿;過去八年,從不當黨產條例、軍公教年改條例、死刑是否違憲等具高度政治性的釋憲案,這群大法官永遠選擇「站在掌權者那方」,為執政黨各種便宜行事的手段背書。他們守護的是中華民國的憲法,還是執政黨的利益,已昭然若揭!

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釋憲判決,關鍵條文大多違憲。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釋憲案的判決結果。(圖/總統府提供)

原應扮演中華民國憲法守護神的大法官,如今變成匍匐在權力腳下的奴僕。原應是節制各種權力的憲法,如今被扭曲成唯民進黨是尊,他們為執政黨擦脂抹粉,對權貴鞠躬哈腰。這群忘卻自己靈魂的大法官,正是民進黨毀憲亂政的最大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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