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打開裝500萬元提袋」鄭文燦神隱112天 出庭否認收賄

台灣新聞組/桃園20日電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台幣,下同,約15萬3162美元),檢方起訴具體求刑12年。鄭文燦交保後神隱112天,昨首度出庭,否認犯罪,盼法院還他清白。他身型瘦了一大圈,還自嘲「可見我有多委屈」。

桃園地方法院昨天開準備程序庭,鄭文燦1小時答辯詳列20點否認犯罪,強調秉持三原則處理工五擴大案,分別為符合法令規定、依營建署行政指導、依照市府同仁都市計畫專業判斷,並非由他一個人決定。

關鍵500萬元現金手提袋,受命法官廖奕淳問鄭「沒打開看?不擔心水果禮盒腐爛?」鄭說「心裡有猜想是什麼」,因廖說話顛三倒四,打聽得知廖不代表台塑,根本吹噓,不想有所牽扯。官邸那晚僅和廖簡短交談,廖沒交袋子給他,也沒向他比手勢。

鄭文燦還說,隔天發現會客室桌腳有黑色手提袋,「沒打開,先放櫃子裡」。事後多次催促,廖俊松都未取回,才聯絡廖力廷返還。鄭還說市政忙碌,2018年連任,怕外界炒作才未通知政風單位。

鄭文燦昨全盤否認收賄,但廖俊松父子、媳婦10月底進行準備程序時均認罪。廖俊松對於起訴事實、罪名皆認,配合檢方偵查,希望從輕量刑。

廖氏父子偵查時描繪賄款以銀行九分紙鈔帶捆綁,再以牛皮紙袋包裝放入提袋送進官邸,鄭還款卻以橡皮筋綑綁,直接放入提袋內。鄭文燦昨未對此說明,據了解,鄭的律師團書寫答辯狀,指廖俊松愛吹噓,不排除為了卸責栽贓嫁禍。律師團並質疑檢方起訴的監聽譯文「無證據力」,法官諭知待合議庭評議決定。本月30日上午再開準備程序庭。

法界人士認為,「送錢的人都承認了」,難有無罪空間;但也有律師推測,政治人物認罪影響聲譽,為了面子,不無可能「以拖待變」。

鄭文燦的律師團至少8人,除原先桃園地院前法官轉職的資深律師陳永來,新找來檢察官背景轉職的大律師,分別是士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何祖舜、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鍾維翰,重組「王牌律師團」,將視案情內容輪番上陣主辯。

何祖舜偵辦過金果王塑化劑案、復興航空空難等案,曾榮獲「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他17年前曾在桃園地檢署任職,與桃園淵源頗深。

鍾維翰曾辦過中醫診所詐保案、北市區監理所所長貪汙案等,原是北檢兼駐廉政署檢察官,承接過宜蘭縣長林姿妙、新竹市長高虹安案子,也是遠雄趙文嘉被判無罪的辯護律師。

被控行賄的被告廖俊松父子、媳婦及侯水文等人多數認罪,律師呂俊杰分析,情勢對鄭文燦相當不利,行收賄案件關鍵在於對價關係、認罪者是否交代清楚,官司策略重點也會在於「行賄者的筆錄」扎不扎實,間接佐證很重要,會讓行賄者的證詞更加鞏固。

律師馬在勤直言,鄭文燦的案子「沒有無罪空間」,因「送錢的人都承認了」,甚至轉為汙點證人,鄭認罪似乎是最好的做法,至少可獲得一次減刑機會。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中)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交保後19日首度出庭。(記者許正宏/攝影)

馬在勤舉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收賄的貪汙案為例,郭收取南仁湖集團塞在茶葉罐裡兩萬美元,證人供詞反覆,一、二審均無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逆轉,更一、二審認定收賄,依貪汙罪判刑8年定讞。

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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