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中校要軍官「戰時不抵抗」 不想吐12年退休俸敗訴

記者林孟潔/台北18日電

台灣國防部空軍退役中校杜永心赴陸經商被解放軍吸收、在台發展組織,多次利誘現役軍官加入,要求在台海發生戰爭時採取消極不抵抗作為,最高法院依國家安全法判杜4年徒刑定讞,軍方認定他喪失請領退除給與的權利,並要求他吐還12年的錢,他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可上訴。

杜1994年赴陸經商,因為是軍人退伍,被解放軍情報單位總政治部(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俗稱「總政」)相中成為共諜。2006年間,杜得知蔡姓陸軍中校經濟困難,認為有機可乘,以金錢利誘,試圖籠絡蔡「效忠祖國」。

杜永心邀蔡適時對「總政」表態,希望台海發生戰爭採取消極不抵抗作為,蔡一開始不以為意而收受杜的金錢和物品,但杜積極要求蔡錄製影像向中共「表示友好」,蔡覺不妥而拒絕。

杜多次在餐敘席間以蔡結婚、購車和蔡母生病就醫等名義送了5萬(台幣,下同)到10萬不等紅包,還送大陸貴州茅台酒和武夷山特色茗茶等物,力促蔡與「總政」高層見面,且考量蔡是現役軍人,赴陸旅遊恐受限制,為免遭人懷疑,杜還將見面地點選在東南亞國家,但後來因國內屢破共諜案,計畫暫緩,最後作罷,杜永心最終判4年徒刑定讞。

空軍司令部處分杜永心喪失請領退除給與的權利,並應繳回自2011年10月15日起已支領的退除給與,杜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杜主張,國安法規定是禁止人民在台灣為中共發展親共組織,而非發展中國共產黨本身,認為刑事判決認定他犯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未遂罪,屬嚴重錯誤的法律見解,且處分他繳回已支領的退休俸,有違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國防部空軍退役中校杜永心當共諜,利誘現役軍官要求在台海發生戰爭時採取消極不抵抗作為,他不服軍方處分吐還已支領的退除給與,提行政訴訟被判決敗訴。(本報資料照片)

北高行認為杜永心意圖危害國家安全,2011年10月起先後交付金錢、招待國外旅遊、協助蔡母醫藥費、贈與茶酒等方式,邀約蔡適時對中共當局表態,必要時拿出誠意為中共效忠,若台海發生戰爭採取消極不抵抗作為,欲使蔡成為支持中共組織的一員,刑事判決已認定違反國安法,空軍司令部處分喪失退除給與、繳回已支領的部分,並無違法之處,判決杜敗訴。

中共 解放軍 東南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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