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上校牽線吸收 軍官夫妻洩密遭重判
空軍退役上校劉聖恕透過空殼公司轉入大陸資金,吸收多名現退役海、空軍官交付軍事機密文件,高雄高分院昨依違反國安法等罪,重判劉男20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台幣1760萬元(約54萬3815美元);而遭到劉男吸收的軍官「夫妻檔」孫姓中校及妻子劉姓少校,各判處19年半、20年半的徒刑。
檢調查出,劉聖恕於2013年空軍退役後赴陸經商,被大陸情治單位吸收,返台刺探軍情;劉男先請林姓好友在高雄成立空殼公司,讓陸方轉入資金,作為交付軍官洩密的報酬。
孫姓中校因流連賭場、電子遊藝場,欠下大筆債務,劉聖恕知悉後,鎖定孫男發展下線,答應孫男只要交付機敏文件,視機密等級每筆可獲台幣數萬元至十多萬元的報酬。
孫男還拉同為空軍的劉姓少校妻子入夥,劉女佯稱要製作教材、簡報,向部隊學弟、同事索取機密文件,取得資料後,再轉交給劉男換取酬庸。
孫男沉迷賭博風聲傳到部隊,2019年退伍,但仍利用部隊人脈,刺探及收集軍事資料,獲取陸方逾百萬元酬金。
全案今年初爆發,調查局搜索約談劉聖恕、孫姓中校夫妻檔、龔姓少校等4人,全被檢方聲押獲准;另鄧姓、劉姓少校及林男(劉聖恕友人)各以台幣10至20萬元交保。
法院審理期間,龔姓少校認罪交保,孫男辯稱交付的軍機有部分是偽造,但鑑定確認交付文件含國防機密檔案,合議庭不採信他說法。
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現役軍人洩漏或交付軍機於敵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法院考量孫男與劉女無前科、涉案情節及犯罪動機等,未處以最重之刑。
劉女屬現役軍人,法院依交付機密於敵、期約賄賂等罪,判1年至17年不等徒刑,8罪合併定刑20年6月;孫姓中校則依交付機密於敵、期約賄賂、詐欺取財等9罪,合併判刑19年半。
龔姓少校交付3筆資料判刑3年6月,鄧姓少校交付一筆判刑兩年,另名劉姓少校獲判無罪。林男協助設立空殼公司,但因無洩密等事證,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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