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陸委會調升中港澳旅遊燈號為「橙色」籲非必要避免進入
台灣陸委會正式向外宣布,調升大陸地區旅遊的燈號為橙色,也是中共祭出「懲獨22條」後,台方政府最新的回應,陸委會「強烈建議國人非必要宜避免進入陸港澳」。
影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7日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宣布上述措施。他強調,大陸港澳近年持續增修相關國安法令,目前已有相當多起國人赴中國大陸遭非法扣押、留置、盤查等情形。近期中共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嚴重威脅國人赴陸港澳之人身安全,政府經整體評估,認有必要自6月27日起提升赴陸港澳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赴陸港澳旅行。
梁文傑指出,中共自2015年迄今陸續增修包含「國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路安全法」、「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反間諜法」、「愛國主義教育法」、「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香港陸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澳門亦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我方一再呼籲中共應避免阻礙兩岸良性互動,製造兩岸人員往來障礙,惜中共仍一意孤行且變本加厲,於6月21日發布『意見』,進一步提高國人赴陸港澳之人身安全風險」。
陸委會再度提醒國人,應「慎思赴陸港澳之必要性,並強烈建議國人非必要宜避免進入陸港澳」。如確有赴陸港澳需求,建議應避免觸及或討論敏感議題及事務、拍攝港口、機場、軍事演習場所、攜帶政治、歷史、宗教等書籍。
公開資料顯示,台方政府建立大陸港澳地區旅遊警示燈號始於2014年8月,陸委會所建置的警示燈號,與外交部現行的標準一致,分為灰(提醒注意)、黃(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橙(避免非必要旅行)、紅(不宜前往)四級燈號。同時,相關資訊係提供民眾作為參考,並沒有強制約束力。
先前大陸地區旅遊警示燈號維持是「黃色」,陸委會官網對此的說明是,中國大陸實施「反間諜法」修正案等國安法律、香港實施「國安法」,對國人赴陸、港、澳等地之人身安全與權益可能造成相當風險。
同時陸委會也仍以新冠肺炎疫情將大陸與港澳列為黃色燈號。此外,就新型A型流感,陸委會近期逐漸增加黃色燈號的省區,目前包含湖北、江西、四川、重慶、廣東等15個省區。
先前陸委會曾於2020年2月5日,以新冠疫情擴大、疫情風險增加為由, 將中國大陸旅遊警示燈號調升為「紅色」,建議不宜前往;當時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燈號則在同年3月底才調升為「紅色」。直到2022年10月台灣邊境管制解除時,陸委會才表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決定,自當年10月13日起調降大陸及港澳旅遊警示燈號為「黃色」。
此次調升燈號,將會是近年來以「非疫情」因素調升燈號的罕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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