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警「送返」澎湖4船員 稱不予追究刑責 船長仍被押

記者黃雅慧/即時報導

中國海警13日約11時發布新聞稿稱,對於7月2日福建海警局在泉州近海依法登檢查扣1艘涉嫌非法捕撈的台灣省籍漁船(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8號),經前期調查取證,丁某等四名船員違法情節輕微,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於8月13日安排返回台灣,另1名涉案人員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中國海警指出,在7月2日查扣的台灣漁船上,船上船員五名,載有漁獲物1335公斤。福建海警局以該船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立案偵辦。

大進滿88號7月2日出海至金門北碇島附近海域作業時,遭中國海警船攔下強行登檢,以其違反中國大陸的伏季休漁規定,在底拖網禁漁區線內違規拖網作業,且使用的網具遠小於國家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破壞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將洪姓船長等五人及漁船押往福建圍頭港。

大陸國台辦此前指出這是「大陸海警正常執法,旨在維護相關海域漁業生產秩序、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福建海警13日上午釋放澎湖大進滿88漁船四名船員,但洪姓船長仍遭留置調查。(圖/讀者提供)

台灣海巡署則稱,事發地點確實在中方水域內、台灣限制水域外,後續會透過陸委會循兩岸管道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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