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入股踩壟斷紅線 NCC懲中嘉未罰三立

記者馬瑞璿、彭慧明、林銘翰/台北25日電

三立集團大股東違反規定買入中嘉數位上層股權、鏡電視違背承諾播出政論節目,兩起爭議去年下半年鬧得沸沸揚揚,選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終於在24日決議。NCC針對中嘉案做出三項處分,要求限期賣股、處罰中嘉旗下12家系統業者共1440萬元新台幣(約46萬美元),但三立並未受罰,僅列為三立未來換照、評鑑的審查項目;至於鏡電視案也遭罰,僅給予「警告」一支,都引發討論。

媒體壟斷問題受到全球政府關切,NCC在國內幾宗重要的第四台交易案,都將反媒體壟斷精神列入附負擔條件,點名頻道、系統台業者不得隨意踩到媒體壟斷紅線,中嘉案就是其中之一。但立委爆料,三立集團上層大股東普立投資、永興資本及三立國際創意透過中嘉集團多層控股的榮盛公司,間接持有中嘉股權。

NCC向經濟部商業司等單位調閱最新股東名冊,確定有股權轉讓,違反當時的附負擔條件,因此對中嘉開罰。

但「賣家」中嘉遭罰,為何「買家」三立卻全身而退?NCC表示,三立這次雖然是大股東違規買股,與三立電視本身無關,不過,此次違規事件,會在三立將來換照、評鑑時列入考量。

對於NCC的爭議判決,長期關注政媒議題的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陳椒華批評,陳耀祥選前、選後都在護航三立,而罰金「對於營收破百億台幣的中嘉,根本不算什麼」。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立委黃國昌則批評「可恥的NCC」,三立違法入股中嘉,NCC為什麼不罰?打算查到什麼時候?下次總統大選嗎?

此外,針對鏡電視去年10月推出「大選鏡來講─2024選戰論壇」節目,違反當初申設新聞台時不會製作談話性政論節目承諾。NCC決議記鏡電視「警告」1支。針對這樣的裁罰,NCC也遭質疑,「節目都播完了,限期改正有什麼用?」

黃文哲指出,「警告」也是一種處罰,NCC會將「警告」納入處罰次數,這對於新聞台未來評鑑換照也將有重大影響。

NCC主任秘書黃文哲出席記者會說明審議結果。(記者許正宏/攝影)
NCC昨天針對三立入股中嘉、鏡電視製播政論節目做出裁罰。(記者陳正興/攝影)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從中天新聞行政處分,再到中嘉案、鏡電視案,相關處理違反常理,就可以看出NCC名為獨立機關,卻在民進黨執政下,變成民進黨的附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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