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違背承諾 拖2個月才警告
鏡電視去年10月推出「大選鏡來講—2024選戰論壇」引發軒然大波,鏡電視在大選期間違背承諾推出政論節目,這檔節目背負「階段性任務」,選後也隨之結束,但最令人可議之處,在於NCC光啟動調查就花了兩個月,還在選後才公布裁罰「警告」,NCC對於鏡電視為什麼輕輕帶過?這個號稱獨立的機關真的禁得起檢驗嗎?
鏡電視案可分三個層次來看。首先,鏡電視違背的是自己營運計畫書的承諾,如果每個頻道都違背自己的規畫,申請設立新聞台時說一套漂亮話,先把經營執照拿到手,等到真正經營時再做另一套,那機關審查有何意義?
對於不按照法規遊戲規則的業者,NCC身為監理機關,本來就有義務要求業者限期改正,甚至祭出重罰。然而,NCC明明就可以祭出罰鍰,只祭出一個不痛不癢的「警告」,這樣的處分看在其他業者眼中又做何感想?
最後,這個節目因有「階段性任務」,只會製播到總統大選就結束,NCC去年11月就掌握調查事證,卻不立即出手,還得過兩個月之後,節目都播完了才出手,那還要「限期改正」什麼?
同樣的,在三立入股中嘉案,在NCC早已明確畫出紅線下,三立大股東明知故犯,結果最後卻是只罰賣家,卻不罰有主觀犯意的買家,也難怪難杜外界悠悠之口。
身為一個獨立監理機關,明知道鏡電視違背自己所提的營運計畫書,是嚴重疏失,卻不在第一時間要求改正,而且,還不拿出有力工具開罰,這等於是變相放縱頻道業者違規,以後如果每一個業者都起而效尤,NCC還要如何監管頻道業者?如果這樣的監管方式如果不改,就算主委陳耀祥下台,也無法改變外界對NCC披著獨立機關的殼,卻是看顏色做事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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