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罰款追不回 警局:持續努力
警方開立罰款包括交通違規、取締攤販和3、4級毒品等,但罰款追討不易,台北警局統計超過6千萬(台幣,下同)未繳,新北欠繳更逾4億;警方指出,會開懸帳處理會議,會盡最大努力追款,限期未繳也會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基層員警建議,應成立裁決所,統一追討。
北市警局去年和前年總決算中,2022年歲入罰款轉入數7468多萬元,僅收到1459多萬元,占轉入數19%,其中註銷數2766萬7773元,繼續保留迄今追討的有3242萬2823元。新北警局累計開罰17億餘元,未繳納約4億餘元,也將繼續追討。
北市欠繳大戶金額累積達50萬元以上的就有24人,其中以未依規定設攤居多,甚至有人辦假離婚,讓公務員追不到錢。議員楊植斗表示,應去了解是否有惡意脫產,否則實際上卻繼續吃香喝辣,警局應盡最大努力把錢追回來。
北市警局坦言,註銷部分,大多是罰款超過法定時效5年,大多以吸食3、4級毒品的罰款占最多,追繳不成改為債憑證;警局每兩個月會開懸帳處理會議,針對應收未收或債權憑證部分,會定期追蹤財產狀況,一有財產就會執行。所以雖然只是帳上註銷,取得債權憑證還是會持續清查追繳。
新北警局表示,新北並無改債權,但對逾期未繳納罰鍰案,將由新北各分局催繳,未依限繳納者,將清查義務人財產後,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另將定期查核各義務人財產,以利後續再移送。
基層員警指出,目前警察局、刑警大隊、交通大隊、分局依不同法律規定,都會開立處分、罰單,例如警局針對自製獵槍處罰、當鋪,或是刑警大隊針對3、4級毒品裁罰、交通大隊針對慢車、行人、道路障礙、分局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等,項目繁多。
「每個單位各自催繳,承辦人若為同一人,業務繁重,乾脆不用追了。」基層員警坦言,各個單位繳費方式也都不同,追繳方式亦有差異,承辦人遇到受處分人不繳納罰款時,還得定期調閱其財產目錄、所得來源資料,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如果執行署不多加催繳,行政機關也沒轍,非常麻煩。
員警指出,若成立裁決所,針對不同處分統一律定繳納和追繳方式,會比各自追繳有執行率;不繳納罰款的人,行政執行署應該研議更有效催繳,例如降低信用評比,或限制使用公眾資源等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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