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林秉樞特權疫苗 具損害他人意圖 藍委等3人判刑

記者王聖藜/台北14日電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主任侯君穎翻拍曾爆出與綠營關係良好的林秉樞接種疫苗紀錄,傳給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流向媒體人朱凱翔,朱爆料林打「特權疫苗」,侯、陳、朱被訴;台北地方法院昨宣判,陳、朱各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台幣,下同,約4641美元),侯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陳菁徽出庭曾表示,她基於公共利益去揭發違法施打疫苗的行為,並不是針對林秉樞的個人權益,現在世界各國均已制定先進且符合普世價值的「吹哨者」保護法,她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

朱凱翔也說爆料林秉樞打「特權疫苗」是基於公益。朱說,2021年疫情期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一波波公告新冠疫苗接種順序,林在當年7月、10月各打一劑「莫德納」,有無利用特權有調查必要。

不過,法官審理認為,陳菁徽、朱凱翔就算有促進公共利益的動機,仍無礙同時具有損害他人意圖,且當時並不是沒有其他方式促進公眾討論的手段,未必須以此重大侵害他人的方式為之。

判決指出,侯君穎身為醫師擅自非法蒐集、利用林秉樞的醫療特種個資,陳菁徽、朱凱翔竟再將特種個資公諸於眾,都侵害林的隱私權、資訊自主權,審酌侯坦承犯行,與林調解並履行完畢,陳、朱否認犯行,未與林調解及賠償,依法量刑。

陳菁徽辦公室表示遺憾,主觀是為維護公共利益而揭發,盼下會期能完成「揭弊者保護法」立法,對出於善意及具合理事證之檢舉人,提供適當的法律保護。

陳菁徽辦公室表示,遺憾法院未能分辨為公益揭弊與基於私利洩密之不同,而判決陳菁徽有罪。陳菁徽將林秉樞疫苗施打紀錄上傳至群組,主觀上係出於維護公共利益,欲揭發極少數醫護人員違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對於新冠疫苗施打排序相關規定。

陳菁徽辦公室指出,林秉樞疫苗施打紀錄只記載林秉樞施打疫苗時間、醫院及廠牌,並無其他有關醫療或健檢之個資。且依當時情況,施打新冠疫苗紀錄並非個人隱私資訊,疫情嚴峻時期,民眾搭機入出境,或至公共場所時,都須出示施打疫苗紀錄。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因爆料林秉樞施打特權疫苗,遭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她出席醫奉獎評審,受到與會人士關切慰問。(記者林俊良/攝影)

陳菁徽辦公室強調,法務部已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陳菁徽是揭弊的吹哨者,將上訴爭取清白。

疫苗 疫情 莫德納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