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孕妻外遇 逼全裸誦經2小時 性侵後打死還視訊炫耀

記者林孟潔/台北1日電

李姓男子與妻子不睦而分居桃園、雲林,他三年前質疑妻子外遇,盛怒下要求懷有身孕的妻子脫光衣物,再拿手機錄影、毆打,逼妻子誦經兩小時,期間兩度性侵,還拿打氣筒重擊妻子頭部致傷重不治,一、二審判李無期徒刑,判決被撤銷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撤銷原判決,依凌虐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殺人罪判刑14年,應執行23年徒刑,可上訴。

李2020年6月11日以知悉妻子外遇為由,要求對方從雲林北上,到他桃園大園租屋處談判,李質問妻子外遇對象、性行為次數,得知妻子與情郎已交往三年,怒不可遏,掌摑、痛毆妻子,不顧妻子哭泣求饒,仍要求脫掉全身衣物,李拿手機全程錄影,還用妻子LINE帳號向情郎嗆「明天你準備收屍體」。

李隔日凌晨要妻子誦經2小時,但期間卻二度性侵,李覺得妻子仍有隱瞞,拿打氣筒痛砸她頭部至少三次,遭折磨的妻子因身軀多處受傷,最終倒臥廁所,李將她送醫時還謊稱「她自己跌倒」,妻子到醫院前已無呼吸心跳,因顱腦損傷、骨折出血和腦疝致中樞神經休克,當天下午死亡。

李否認犯行,供稱因為妻子不願意與他離婚,當時兩次性行為都是妻子同意的,「我因為妻子有外遇,非常抓狂,腦袋一片空白」,隨便拿了東西就往妻子頭、身體打,打了幾下都不知道,直到妻子說他說了算才停手,「我沒有想到妻子會死亡」。

檢警調查,李凌虐妻子時,還與外籍女子視訊,甚至炫耀妻子遭毆後頭、臉流血不止的畫面,還寫下「妳大姐念了二個小時華證蓮達斯,我睡起來才能夠讓弟弟硬起來,做30分鐘沒射休息...」。而當時,李妻肚子裡懷有五個多月的胎兒,但從外表看不出來,李表示不知道她懷孕,而刑事局鑑定也認為李不是孩子的父親。

示意圖/ingimage

法院認為李當下是因妻子外遇而情緒激動,與計畫性犯罪不一樣,但他無情地剝奪妻子生命,社會難以接受,雖然死者家屬要求判李死刑,但李並非無從教化矯正,一、二審均判無期徒刑,但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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