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大亨涉性侵遭通緝 見警企圖拔槍拒捕被逮

記者蕭雅娟/台北12日電

「遊艇大亨」張志傑涉犯乘機性交等罪被判刑9年,他去年畏罪潛逃,被發布3起通緝;台北市警士林分局到淡水區圍捕逮人,張一度摸腰間槍枝企圖駁火拒捕被及時壓制,搜出二把槍,解送歸案,入監執行。

51歲張志傑在軍情局服務20年,曾派駐美國、法國、墨西哥,中校退役後創立幸福遊艇公司,名下遊艇出現在多部偶像劇中,在遊艇界被稱為「遊艇大亨」,綽號「張約翰」。

張2017年間曾撿屍酒醉女子性侵,獲緩刑卻不知悔改,同年底在錢櫃下藥性侵女子,遭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2月;2018年再對另名女子下藥未遂,遭依欺瞞使人施用三級毒品等罪判刑6年,二案定應執行刑9年。

張經檢方保護管束,從2018年6月起7年,每日至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報到,去年6月他判決9年徒刑後逃亡,遭撤銷緩刑通緝,另有毒品勒戒通緝和侵占罪通緝。

警方查出張男除了原女友,又在夜店結交23歲女子,讓女方租屋供自己躲藏,打點生活起居,屋內架設脫逃繩索,備有迷彩偽裝服,準備隨時逃亡。

「遊艇大亨」張志傑因犯強制性交罪,一審判刑9年徒刑,去年逃亡至本月5日落網。(記者蕭雅娟/翻攝)

士林警方本月5日在淡水山區產業道路埋伏,趁張男返家攔截逮人,張企圖逃跑,手摸向腰間時被4名刑警撲上擒抱壓制,身上起獲一把克拉克手槍、11顆子彈;住處搜出一把改造掌心雷手槍、5顆子彈,藍波刀、登山刀、電擊器、防彈背心等證物。張被解送後遭撤銷緩刑的強制性交案,入監執行,槍砲罪嫌另案移送,租屋女子涉藏匿人犯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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