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柔術狼師強吻10歲女童 還說「這是我們的小祕密」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一名國小課後才藝柔術班教練王毓霖前年拉10歲女童坐自己大腿,用手摸屁股再親吻臉頰、嘴唇,還說「這是我們兩個的小祕密」,最高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6月定讞。

王2021年4月9日下午6時許柔術班下課後,見女童留在體能活動教室內協助收拾,要求女童伸出手後,拉來抱在自己大腿上,趁機用手碰女童臀部,再親吻臉頰、嘴唇。女童母親當天到學校接她回家,發現女童有異狀,詢問後得知案情,報警處理。

王坦承嘴對嘴親女童,但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只是有點半開玩笑跟女童說「親老師一下」,女童就真的親過來,有嘴對嘴親到,他就只是在跟小朋友玩,沒有強制猥褻的意思。

法院不採信王的辯詞,認為王警詢、偵查、一審時說法均不相同,明顯是隨著證據出現而不斷調整辯詞,況且若是女童主動親吻王,不會於事後不願見到親吻畫面、對男性感到不安等反應。

女童作證說,當天下課後,老師詢問她可不可以留下來幫忙,老師把她拉過去坐大腿,一隻手在她的臀部底下,另一隻手把她抱住,之後親她臉頰跟嘴唇,她有向教練表達不喜歡這樣,教練親完有跟她說這件事情不能告訴別人,「這是我們兩人間的祕密」。

示意圖。(取材自ingimage)

法院認為王為圖一己性慾,強制猥褻女童,不僅戕害女童性自主權,有失為人師表的態度,王犯後否認犯罪,態度非良好,至今未與女童及父母和解,一審判刑1年6月,二審雖撤銷一審判決,但維持同樣刑度,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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