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隊打詐 愈打人頭戶愈增 今年恐逾3萬人

記者房荷庭、李奕昕/台北24日電

詐騙案不斷成最大民怨,政府雖成立打詐國家隊,但詐團仰賴的人頭戶卻日益增加,根據統計,過去五年自願賣帳戶的犯嫌人數從每年1萬多人到去年成長到逾2萬7000人,今年更可能破3萬人,今年6月剛上路的洗錢防制法將單純賣帳戶都入罪,卻有案件仍獲判無罪,新法能否有效遏止台灣氾濫的人頭帳戶問題,仍待檢驗。

根據警方的統計,2018年查獲的自願性人頭帳戶犯嫌(賣帳戶)人數是1萬0227人,隨後逐年成長,2021年達1萬7982人,去年暴增至2萬7798人,今年1至11月,更已達2萬8807人。

法務部的統計顯示,2022年涉犯詐欺罪者則達16萬99人,其中「單純提供人頭帳戶」人數達7萬9596人(包含自願賣帳戶跟被騙帳戶)。

此外,法務部的統計發現,2017年至2021年間,台灣涉犯詐欺案件者有年輕化趨勢,詐欺罪被告平均年齡為31.3歲,較全部刑案被告的平均年齡低9.6歲;在電信詐欺恐嚇類別中的「單純提供人頭帳戶」的平均年齡,更只有30.2歲。

近年因網路求職興盛,還有民眾透過出租或販賣銀行帳戶或手機門號賺外快,甚至因為愛情詐騙交付帳戶等情況,人頭帳戶及門號都淪為詐騙集團工具。

去年,楊姓女子透過網路尋得提供帳戶一天賺取3000元(台幣,下同,約96.5美元)的機會,她上網聯繫後,號稱中階財務的詐團成員引介她擔任社群網站的購物員,工作內容是要點選特定連結網址,每搶到60單就可賺取100元工資。

短短數日內,楊女帳戶成為詐騙集團洗清贓款的中介站,全案共三名受害者共匯款850萬餘元曾匯入楊女帳戶內。被害人紛紛報警,地檢署起訴案件後,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在法庭上,楊女矢口否認與詐團有任何勾結行為,堅稱自己只是找工作。

檢察官表示,這類案件被告常稱「不曉得提供帳戶有犯罪」、「自己第一次提供帳戶」,或「雖然提供帳戶,但是沒獲利」,有人因此獲得法官判無罪;但也有人出示偽造的對話紀錄,遭進一步追查發現前科累累。

詐團人頭帳戶激增 資料來源/法務部、警政署 製表/房荷庭、李奕昕

法務部今年6月增修洗錢防制法「無故收受帳戶罪」及「無故交付帳戶罪」,擴大處理人頭帳戶問題。但以最近法院判決結果,仍有人獲判無罪,法務部主張,法官不見得埋單,網路還有不少協助人頭戶取得無罪判決或不起訴的律師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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