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性騷案…受害人控「惹怒徐佳青」 考績被打丙
僑委會駐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歐姓女副主任日前指控張姓上司性騷擾,並指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吃案,近日她再指控僑委會秋後算帳,考績遭打丙等,歐母10日指女兒因此服安眠藥送醫。僑委會說,考績丙等獎懲並無剝奪其身分及既有權益,相關處置與性騷案無關。
受害女子在網路上表示,性騷擾案後她被迫調職,去年12月中旬回到台灣;歷經2個月調查,僑委會性騷擾防治調查小組去年12月15日作出「職場性騷擾成立」決議,本以為可恢復外派工作,沒想到對方僅記申誡一支,年終考績乙等。
她指控,後來面臨前所未有報復跟追殺,除了考績丙等,還因加害人誣指她跟中資人員來往,有洩密疑慮,被僑委會立案調查。
她認為自己公開申訴惹怒徐佳青,危及徐政治生命,徐對她恨之入骨,利用各種莫須有的指控,讓她在公務單位無法立足。
歐母10日下午受訪落淚,說女兒事後被從巴西調回台灣,近期情緒低落;10日上午發現女兒服用的安眠藥盒是空的,搖晃無反應,趕緊送醫,到下午仍在昏睡。
歐母說,女兒從公開指控徐佳青吃案後,除了被從巴西調職回來,還遭抹黑、抹紅,甚至還說女兒與中國接觸,全都是子虛烏有。
僑委會說,考績是針對公務人員年度整體工作績效評核,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丙等為「留原俸級,不予獎勵」,並無剝奪其身分及既有權益;僑委會考績作業均依法定程序辦理,非由機關首長1人逕予考核。
僑委會指出,當事人正式申訴前,即知悉該駐區員額將檢討異動減派1人,巴西聖保羅地區近年僑胞人數不增反減,僑界能量有限,恢復僅一位主任編制。
僑委會說,駐外人事異動皆基於國家政策及僑區發展需求,衡酌個人能力及特質適任性,依法行政,非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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