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童致死 精神科醫曝施虐者3種人格特質:兩因素釀兒虐事件增

記者沈能元/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1歲男童「剴剴」(化名)遭到劉姓保母施虐致死,令人痛心。據男童家屬控訴,男童24小時被劉姓保母包得宛如木乃伊,並綁在椅腳,連睡覺都只能站著,每天只喝一、兩杯餿水充飢,牙齒被打到剩8顆且還有缺損,下體被燒到黑,指甲都被拔光,還被塞進水桶折疊玩弄,甚至拍照。

開業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虐待兒童是種「極其令人痛心」的事,其中可能的三種人格類型,首先施虐者可能有人格障礙、精神疾病或情緒問題等心理精神狀態,經研究發現,部分施虐者屬於病態人格,其沒有同理心、不尊重人,他們無法適當地處理壓力和情緒,從而導致對兒童虐待。

其次,虐待兒童的人可能在自己童年時期,同樣是受到虐待或忽視的受害者,他們可能沒有得到適當的支持和幫助,導致他們在成年後,由被虐者轉換成施虐者,對下一代進行虐待。

第三種,部分施虐者虐待兒童,是為了滿足他們的依賴和控制需求,他們可能將兒童視為物品,而不是具有獨立人格的個體,並試圖通過控制,他們來滿足自己的需求。

楊聰財說,兒虐事件同時也受到兩大因素影響,包括家庭環境,特別在不穩定的家庭環境,如有家庭暴力,或是藥物、毒品、酒精濫用等,甚至是家庭經濟貧困、缺乏社會支援網路等,都可能增加虐童的風險。另一是文化和社會因素,如對家庭私密性的過度尊重、對父權的過度推崇、社會對家庭內部事務干預的忌諱等,都可能增加兒虐事件的發生機會。

開業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說,面對兒虐事件,國人應抱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態度,遇到兒虐事件時,不要置身事外,應盡速通報相關單位,救救孩子一命。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楊聰財說,面對兒虐事件,國人應抱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態度,多尊重孩子,富有同情心,遇到兒虐事件時,不要置身事外,應盡速通報相關單位,救救孩子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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