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色廟公藉機性侵信眾姊妹花104次 法官輕判10年
在楊梅宮廟擔任廟公及乩身的古姓男子,趁練習拉筋時,對信徒一雙成年及未成年女兒輪流性侵得逞,或以一對一或一對二方式,要姊妹脫光供他上下其手,前後加總102次,所幸均因他飲酒無法勃起性侵未遂,去年4月間少女向師長哭訴才曝光,古男羈押禁見迄今,桃園地院審結,將他依各1次的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強制性交、及51次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51次強制性交未遂等罪,應執行徒刑10年,可上訴。
判決事實指出,這對姊妹從小隨著父親參與宮廟活動,在宮廟裡長大,所有信眾對古師父的神威很是敬佩,2021年11月間,姊姊因遭前男友家暴,爸爸認為大女兒身體受損,帶至廟裡處理,古說要幫姊姊拉筋、練身體,爸爸覺得這個活動很好,要未成年的妹妹下個月也加入,殊不知,就此讓姊妹倆落入狼口,長達1年半載。
據悉,古師父起初帶著姊妹在公眾得出入場所的神明廳練拉筋,一開始都還很正常,後來古開始以「阿伯很色喔,阿伯在挑逗你喔」的言語試探,直到有信眾看不慣古對著姊妹倆的私密處胡亂碰觸,後來改換到神明廳後的臥室及儲藏室練習時,古見無旁人,就放膽對著姊妹倆動手,甚至要她們脫光,大家坦誠相見。
根據未成年妹妹指證,姊姊被古男性侵時,她就在旁目擊,當場覺得「這是對的嗎?」等古完事,竟然也叫她躺下、把腳打開,開始對她性侵,由於這是她的第一次,很痛且很不願意,過程中全身用力一直把腳夾緊,直到外邊有人喊吃飯了、拉完筋了沒,古才停下說「下次繼續」,之後她或她姊各自或一起上完拉筋課時,姊妹倆都會衝到公廁漱口及清洗下體,引人起疑;姊妹倆經討論,決定告訴爸爸和師母在小房間受到騷擾。
古男之後刻意不理他們家,爸爸竟叫她倆去跟師父道歉,古以乩童附身的模樣問她爸「你是不是相信古師父」,又對姊妹誆稱「古師父對你們做的事情,都有跟你爸爸說」,並指示她爸「可以放手將姊妹交給古教育」,由於古說姊姊這段期間出車禍差點沒命,就是因為將此事曝光、汙衊古才會受到懲罰,古利用神明上身指責姊妹倆很傷他的心,還說他做的那些行為都是為她們好,然後繼續重複侵犯她們,姊妹倆竟也被說服,認為是自己錯了。
法官審酌,被告古男為滿足自己私慾,利用他人對民俗信仰的信賴感,竟不顧姊妹倆的人格健全發展及性自主決定權,對她們犯案,對未成年的妹妹造成身心相當傷害;考量被告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毫無任何悔意、迄今未達成和解或賠償等犯後態度,分別量處主文所示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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