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攜女輕生 母碧潭哄拍照卻鬆手 小姊妹溺亡
大陸籍簡姓女子本月2日帶十歲、九歲女兒,在新北市新店區碧潭風景區走下水,兩名女童被沖走溺水,簡上岸後報案,消防隊尋獲兩女童遺體。警方調查,簡隨台灣籍丈夫來台居住一年,稱因生活習慣常與公婆爭執,氣憤帶女兒下水,事後很後悔,昨依殺人罪嫌移送,檢方聲押禁見。
警方查出,34歲簡姓女子是湖南省人,在陸從事紋眉師,47歲丈夫赴陸在台商公司工作,雙方經友人介紹認識,結婚11年育有兩女,原本住大陸;簡兩年前眼睛受傷而視力減弱,無法從事紋眉,加上公婆年事已高,去年7月帶女兒依親居留,丈夫從事保全業,她沒有工作。
據調查,本月2日上午10點多,簡帶兩女兒到碧潭,從岸上牽女兒走下水,以拿手機幫女兒拍照為由鬆手,兩女童被水流沖走,沉入水中;簡游上岸,在碧潭呆坐及遊盪一天,丈夫發現妻小沒回家,聯絡不上,當晚7點多赴中和警分局南勢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尋。
前天晚間8點多,簡下水找女兒未果,一小時後赴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報案,稱帶女兒下水後,女兒被沖走,「我很後悔,可以幫我找女兒嗎?」警方趕抵現場,消防隊獲報出動船艇在碧潭渡船頭上游新店溪畔搜救,9點半在溪水邊草叢發現兩女童,均無生命跡象,警方封鎖現場採證。
簡神情落寞,稱與丈夫和睦,但因生活習慣不同,且她聽不懂台語,常被公婆指責,案發當天上午又與婆婆口角,一氣之下帶女兒出門到碧潭下水,非常後悔。
檢方相驗,兩女童無明顯外傷,研判溺斃,指示冰存遺體,擇期解剖確認死因。警詢後將簡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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