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成人監獄遭拒 2學生犯寢室縱火

記者張議晨/高雄3日電

林姓、彭姓男子未成年時涉犯刑案,於高雄明陽中學服刑,成年後想申請轉移至成人監獄服刑遭拒,去年10月晚間涉於寢室廁所放火鬧房,管理員到場兩人才潑水滅火,幸好未延燒。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放火罪判兩人兩年八月、兩年四月徒刑。可上訴。

明陽校方表示,有些學生把轉去成人監關押當成榮耀,但成人監獄友組成更複雜,生活條件也不如明陽中學,去了成人監的學生大部分都後悔,還曾有人寫信提醒同學,不要重複錯誤。

判決指出,林姓、彭姓男子因涉入賭博、毒品等案件,未成年時被判刑入監,成年後刑期仍未執行完畢,兩人去年申請移轉至成人監獄服刑,但未獲明陽中學准許。

兩人不滿移監被拒,去年10月20日晚間,將床板、衛生紙、雜物堆到寢室廁所處,隨後拿違規私藏的打火機點火;林男見火勢被引燃,還將寢室電視丟進火堆裡助燃,濃煙從寢室窗戶竄出,驚動校內輔導員到場。

林男、彭男隨後潑水滅火,約十分鐘後撲滅,雖未延燒,但寢室被燒到焦黑,兩人被依放火罪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時兩人均坦承在房內縱火,法官痛斥兩人僅因學校拒絕移轉至成人監獄執行刑期的請求,就在房內放火鬧房,還丟入電視機助燃,讓寢室其他人陷入危險境地。

不過考量兩人賠償校方損失,且在管理員抵達後撲滅火勢,犯行僅止於未遂,僅依放火燒毀住宅未遂罪論處。

明陽中學林姓、彭姓收容人不滿申請移監被拒,深夜在寢室放火,兩人不僅成功達成移監願望,刑期還獲得延長。(記者張議晨/攝影)

據了解,案發後林姓男子已經轉移台南監獄服刑,彭男則執行完畢後離開明陽中學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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