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堂內伸鹹豬手 神父酒後強吻又摸女信徒

記者王長鼎/新北即時報導

菲律賓籍天主教堂馬姓神父去年在台灣新北一教堂辦公室強吻女信徒還伸手撫摸部,事後雖不斷向受害女信徒道歉,新北地院認為他未能謹守身為神職人員戒律,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台幣,下同,約5618美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42歲,在新北市天主教堂擔任神父的菲律賓籍馬姓男子,去年12月底因酒後在教堂辦公室裡,對曾是碩士班同學的女信徒強吻又伸手至衣服裡強摸胸部,他事後驚覺做錯事,不斷對受害女信徒道歉,還送至公車站,代付車費叫計程車送回家。

「沒有想讓他終身背負這個罪刑。」受害女信徒希望馬姓神父受到處分給予警惕,讓其知道以後不可以再如此做,新北地院法官認為,2人雖有私交,馬姓神父未能謹守身為神職人員戒律,在酒意薰陶下,未能控制個人一時性慾鑄下大錯,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仍可上訴。

教堂女信徒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取材自pexels.com@cottonbro stu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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