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師鼓棒打生殖器、呼巴掌…害男童1天昏厥20次

記者林孟潔/台北1日電

台北市某國小音樂男老師劉育嘉,托五年級的男童照顧自己剛入學的一年級兒子,劉認為男童未盡全力,以鼓棒虐打男童生殖器到破皮、毆打後腦勺、大小腿骨、爆粗口,害男童身心俱創,曾經一天暈厥20次,最高法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劉4年6月徒刑定讞。

劉當時是男童的音樂、聽覺藝術老師,與男童父母互動良好。2018年8月30日,劉的兒子進入學校就讀一年級,他托男童照顧兒子的作息,包括陪吃早餐、送到教室上課、下課帶去上廁所或喝水、陪寫功課等,男童偶有疏失,劉就在音樂教室施虐,並說「照顧我兒子都是你的責任,你實在是太不應該了,我對你太失望了」。

劉以鼓棒打男童小腿骨、生殖器、呼巴掌,也打後腦勺、太陽穴、鼻梁,還會罵「你爸是笨蛋,你媽是傻瓜,才會生出你這個廢物、爛人、白癡」,還勒住領子恫稱「如果你把這件事說出去,就完蛋了」,男童長期孤立無援。

男童2019年4月開始頭暈、腹痛、腹瀉,父母帶往馬偕醫院就診,同年9月男童升六年級,發生多次「解離」,在課堂反覆暈厥、不斷尖叫求饒,「對不起劉老師,對不起,我不敢了」,後來轉診台大醫院兒童心智科,確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家屬提告。

法院審理時,劉否認犯行,聲稱遭誣陷,還說「如果小孩子說謊不叫構陷,難道他是在讚美我嗎?我很委屈、很無辜」,但男童班導、學務主任作證指出,男童陸續出現頭痛、頭暈等症狀,頻繁請假,上課會突然昏倒、翻白眼,一整天大約10到20次,還會以雙手握住生殖器。

法院認為劉藉教師權威,對無從抵抗的弱勢學童施虐一年多,應予嚴懲,考量他無視男童罹患嚴重身心疾病,還以「定時炸彈」、「構陷」用語描述被害人,毫無廉恥,一、二審均判劉4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台北市某國小男老師劉育嘉虐待男童,導致男童患創傷後壓力症,遭判賠台幣677萬餘元。(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民事部分,男童、父母提告共求償731萬餘元,台北地院根據男童病歷、醫院鑑定等,確定男童罹患PTSD,且與劉的施虐行為有關,審酌並扣除國賠的金額後,判劉應賠償共67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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