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PO文暗批前妻薄情寡義 違保護令遭判刑

記者邱瑞杰/基隆7日電

范姓男子離婚後去找前妻,還在臉書寫長文,描述台男幫助大陸女子脫離沉淪苦海,暗指前妻是薄情寡義的女人。法官認為范男接近及騷擾前妻,違反保護令,判拘役50天,緩刑兩年。

判決指出,50多歲范男與楊姓女子離婚,因他有家庭暴力行為,法官核發保護令,約束范男不得對楊女有騷擾、控制、脅迫、跟蹤、聯絡等行為,且應遠離楊女經營美甲工作室的住處至少100公尺。

范男去年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內,假借遞送資料名義到楊女住處,要求楊女解除臉書、LINE封鎖才離去,另透過臉書messenger撥打電話及傳訊息給楊女。

范男還在個人臉書發表「敘述一個朋友真實的故事」長文,設定公開閱覽,指13年前一個飄洋過海來台的中國女子,在經濟拮据孤苦無依時刻,男方與她相戀,全力幫她脫離苦海並結婚。

八年前男方出錢幫女方開店,起步階段艱難,男方無怨無悔負擔房租。三年後女方業績蒸蒸日上,覺得老公比不上油頭粉面職業撩男開始走心。女方執意買房,男方也出了頭期款幫忙,房子登記女方名下,去年6月女方強迫男方離婚。

文中說離婚一年了,「沒有他,妳會有今天的老闆娘身分嗎?」批對方「薄情寡義的女人」,最後寫到「請勿對號入座」。

楊女事後報案,基隆地檢署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范男,貼文涉加重誹謗罪部分,雙方和解,楊女撤回告訴。

范姓男子離婚後去找前妻,還在臉書寫長文騷擾前妻,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違反保護令判拘役50天,緩刑兩年。(本報資料照片)

法官審理,認為范男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內,兩次對楊女施以騷擾及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審酌犯罪動機、手段及對楊女所生危害,兩罪各處拘役30天,應執行拘役50天,緩刑兩年,全案可上訴。

臉書 LINE messenger

推薦文章

留言